朱永新(民进中央,北京 100125)
摘 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教育事业在各个领域获得了重大发展,创造了世界教育史上的“中国速度”。中国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巨变,教育既为这场巨变储备着人力,又为这场巨变营造着环境。回顾中国教育改革的历程,梳理中国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训,对今后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改革;历史经验
一、中国当代教育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教育事业获得了重大发展,书写了世界历史上穷国办大教育的奇迹。无论是基础教育的发展,还是高等教育的成长;无论是职业教育的进步,还是民办教育的进展;无论是规模的扩大,还是质量的提升,都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
与此同时,穷国办大教育的客观条件,以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观念、人才观念和教育观念相对陈旧,教育体制及其相关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新的形势下,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凸显。这些都是中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温故可知新。对于任何改革而言,回顾历程,梳理经验,总结教训,都是改革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国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巨变,教育既为这场巨变储备着人力,又为这场巨变营造着环境。回顾中国教育改革的历程,梳理中国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训,对今后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恢复高考,拉开中国教育改革大幕
197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元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
总序 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到1978年底召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两年时间里,中国发生了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为确定改革开放的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教育领域,有两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一件是恢复高考制度,另一件是拨乱反正,推翻“两个估计”。
1977年8月8日,邓小平在科学与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再搞群众推荐上大学的办法。这一年年底,全国有570万人走进考场,27.3万人被录取。1978年夏天,610万人报考,40.2万人被录取。恢复高考制度意味着正常的教育秩序得到了恢复,为众多的青年人打开了走向成功的大门,更恢复了知识和教育的尊严,全社会出现了尊重知识、重视教育的风气。全民族被压抑已久的学习热情、教育热情迸发出来,中国教育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恢复高考制度,不但标志着中国教育制度改革拉开了大幕,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巨大支持。一大批有志青年通过高考改变了命运,很快就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推动力量,现在他们更成为领导和推动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些当代历史学家认为,恢复高考制度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几乎在恢复高考制度的同时,教育领域也启动了拨乱反正,主要是推翻“两个估计”。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全国的教育秩序陷入混乱之中。1971年,中共中央召开了为期108天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随后通过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对1949—1966年的教育发展进行了定性,提出了所谓“两个估计”,即: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和新中国成立后培养的大批学生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从这“两个估计”出发,会议确定和重申了一整套政策,包括工宣队长期领导学校;让大多数知识分子到工农兵中接受再教育;选拔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缩短大学学制,将多数高等院校交由地方领导,等等。“两个估计”和随之提出的许多极“左”的政策,使教育体制更加扭曲和紊乱,成为教育发展的桎梏。
1977年9月,也就是在明确提出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一个月后,邓小平在同教育部负责人谈话时说,“‘两个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对这个纪要要进行批判,划清是非界限”。
当时教育界普遍认为,“文化大革命”前的教育体制是相当好的,教育上要拨“文化大革命”之“乱”,重归“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之“正”。1977年11月,中央批示决定从大、中、小学校撤出工宣队。1978年,在中小学撤销“红卫兵”“红小兵”组织,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中小学学制由“文化大革命”中的10年恢复为12年。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规模缩减农村普通高中,提高职业教育的比例。新建校舍,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的校舍,恢复和增建了一批高校和中专。教育重新对外开放,向西方国家派遣研究生,等等。
1979年初,由邓小平提名,20世纪60年代的高教部部长、原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出任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主管教育工作。蒋南翔按照“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中国教育的模式建设新时期的教育,重新颁发在20世纪60年代的条例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并在中小学重新建立重点学校。经过治理整顿,基本上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强调中央教育行政的权威。
20世纪80年代教育的恢复重建,形成了延续至今的中国教育的基本格局、基本价值、基本模式,它们大致是“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教育的翻版。
恢复高考制度以后,确保了高校招生的质量,为“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提供了重要的保证。但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发达,普通中学毕业生“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现象开始出现。对于学校来说,由于教育评价体系尚未形成,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与配套政策,直观的升学率成为简单易行的衡量标准。在全社会都在热议改革的时候,教育界的突出问题就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结构很不合理。与此同时,随着中小学重点学校的恢复,义务教育被纳入升学教育的轨道,致使升学竞争层层下压,“应试教育”得到强化,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上升为社会问题。大家首先感到的是教育结构的不合理,继而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陈旧落后。所以,教育结构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自然就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
但是,仅仅靠改革教育结构和教学方法是否就真的能解决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呢?是否就真的能实现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标呢?事实证明是难以解决和实现的,这激发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教育的反思与批评。
大致从1982年开始,教育理论界开始酝酿教育体制的改革问题。人们意识到,缺少活力是中国教育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拥有几十个民族、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各地情况迥异,基础各不相同,发展很不平衡,但统统实行同一种办学模式:清一色的全日制,正规化,统一招生,统一考试,统一教材,统一标准,统一学制……大学无论是部办、省办、市办,一概统招统分统配,其结果是,学校吃政府的大锅饭,学生吃学校的大锅饭,学生只要考进大学,就像进了保险箱。学校的教材几十年不变,从课程设置、教材内容到教学方法,都是沿袭从前,严重脱离了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教育体制改革,逐渐成为教育界的共识。
(二)体制改革,启动中国教育改革进程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第九条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科学技术和教育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任务”。
时隔仅仅一个星期,中央书记处就开会讨论决定,将教育改革提上日程,并成立领导小组。当年领导小组成员胡启立的一篇回忆文章说,总书记胡耀邦提出,“这次教育改革要写出一个纲领性文件,要抓住教育上的主要问题,主要矛盾,旗帜鲜明地做出回答”,“要下大力气,认真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集中全国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写出一个好文件,指导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为此,胡启立率领教育部、中央办公厅有关人员和文件起草班子进行了半个多月的调研,辗转四个省,先后到过几十所学校,开了大大小小近百次座谈会,与逾千人交流、讨论。各地、各部门、各方面都积极提出改革建议和意见,其中书面意见有300多份。文件起草过程中还专程赴美国征求美籍华人专家、学者对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建议。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粗略统计,先后参加讨论这份文件的,约有一万人次以上。《决定》的出台过程,反映了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
《决定》认识到:中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已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面对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形势,面对着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兴起的形势,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就更加突出了。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二是在教育结构上,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经济建设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三是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上存在缺陷。
《决定》指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还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决定》提出的主要改革措施是: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等等。
如果说,1985年之前教育的主要工作是恢复和重建,那么《决定》出台以后,教育改革就真正启动了。这次改革,除了要解决教育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外,还有两个直接的动因: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商品经济发展的冲击;二是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与现代化形势的紧逼。
教育体制的弊端和经济体制的弊端有诸多相似之处:经济上“政企不分”,教育上则是政府对学校管得太死;经济上“条块分割”,教育上则是学校归属众多部委和地方政府所有;经济上“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教育上则是忽视人才供求市场的调节作用,等等。所以,革除僵化的模式是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共同任务,而且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许多经验也可以为教育体制改革所借鉴。例如,当时就有人提出,经济发展有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有计划内生产和计划外生产,教育也应该做到既有统一计划,又有灵活措施,允许高等学校既有计划内招生也有计划外招生,要允许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多形式办学,使人才的培养多元化。还有人建议,把商品经济中的竞争原则、多劳多得原则等运用到教育领域。
20世纪80年代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改革开放的中国也感受到了冲击,现代化形势更加紧迫。1983年,邓小平为北京市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教育面向现代化,关键是教育内容的现代化和教育方式的现代化,要把中国教育同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起来。为了适应新技术革命和现代化形势,中国教育体制必须改革。
《决定》出台后,教育改革出现了整体化的趋势。首先,教育呈现出从“微观”到“宏观”、从“硬件”到“软件”的整体改革趋势,从教材教法的改革发展到整个教育体制的改革,发展到教育思想的转变;其次,所有层次的教育都在进行改革,从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都出现了综合改革的趋势;再次,不同形态的教育同时都在进行着改革,学校教育进一步与社会生活相契合,社会教育走向正规化,发挥着愈来愈大的功能。同时,教学改革的实验也呈现出整体化趋势,不但出现了针对学制、课程、教材、教法、考试方法、课外活动等诸多方面都进行改革或实验的整体教学改革,而且也有单项教学实验与改革在整体观念指导下进行。
教育的整体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果只是认识到局部上存在的弊端,仅仅从局部着眼进行单兵突进式的改革,则难以深入下去,往往会半途而止。
在全社会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20世纪80年代高等学校的改革十分活跃,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先进典型。如武汉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华中工学院(原华中理工大学前身,现华中科技大学前身之一)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体制改革,深圳大学的办学体制改革等。这些改革在制度创新、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深圳大学以崭新的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精神风貌,在当年名噪一时。
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一项具有全局性的重要体制改革,就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教育体制下,政府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管得过多过死,在财政体制、招生制度、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上都是僵化模式。高等学校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下属,对办学和教学、科研等事务缺乏自主权,难以成为独立自主的办学主体,也缺乏积极性,内在潜力发挥不出来,直接影响了学校活力和教育质量的提高。1979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复旦大学校长苏步青、同济大学校长李国豪、上海师范大学(现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刘佛年、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邓旭初的文章,呼吁“给高等学校一点自主权”。为调动高校的办学积极性,教育行政部门也陆续提出了一些简政放权的措施,但是措施有限,力度不大。
所以,《决定》将扩大办学自主权、实行校长负责制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决定》认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为此,《决定》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决定扩大高等学校在招生、毕业分配、经费、基本建设、干部任免、教职工聘任、教师任职资格评定、教学科研工作、外事等方面的管理权限。1988年4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到1989年初,全国已有100多所高等学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
当时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在实行校长负责制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通过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改变了过去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主要是“保证监督”作用,有利于把学校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培养人才这个根本任务上来。这项改革理顺了学校内部关系,精简了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建立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校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基础教育改革比高等教育改革的力度稍弱。《决定》确定了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确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以县、乡(镇)政府为主,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筹措。基础教育管理权下放地方之后,出现了义务教育责权层层下放的局面,按规定应该实行“县、乡、村分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实际上很多地方变成了“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由于农村义务教育责任以县、乡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责任太少,从而致使农村义务教育产生严重问题。
教育体制改革的另一个任务,是打破教育垄断,拓展体制外的教育空间,从而使教育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实现教育的多元化和多样化。1987年,国家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制定并颁布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确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的合法地位,消失已久的民办和私立教育重新出现。虽然数量有限,但是毕竟开始突破一元化的办学格局,意义重大。
总体来说,20世纪80年代由于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都不够清晰,给教育改革的实施和操作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障碍。而且由于改革时间很短,外部机制不成熟、内部措施不配套等各种原因,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成果有限。
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结构比例很不合理,片面强调高等教育,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对滞后。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在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学校数量少,条件差,师资缺乏。一些有识之士很早就提出要重视基础教育。例如,经济学家千家驹先生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写文章说:“实现四化,关键是科技,教育是基础,尤其是初等教育,是基础的基础。我们不可能设想,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能够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也不能设想,一个缺少文化,缺少起码历史知识的国民能够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他强调增加基础教育经费,“只要我们在基本建设上多注意一点,少付一点不必要的学费,用来补助中小学经费不足,便绰绰有余了”。
《决定》回应了社会上的呼声,明文规定:“发展教育事业不增加投资是不行的。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所以,此后中国的教育经费出现了逐年增加的局面,绝对数从1977年的76.23亿元,提高到1988年的321亿元,增长3.2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5.6%,高于财政增长速度。但由于原有教育经费基数太低,加上GDP统计口径不断扩大、国有企业承包制改革等,使得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由1987年的2.6%下降到1988年的2.47%,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教育经费只有8美元左右,约为美国的1%。教育经费的具体安排也不尽合理。
教育经费的严重短缺,导致中小学办学条件差,教学设施简陋。许多乡村小学连粉笔、纸张、扫帚都买不起。大量校舍是危房,有的学校缺校舍,大批学生只能在祠堂、庙宇、破房中求学,塌房伤人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90%以上的中小学都没有配备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在全国许多地方,富丽堂皇的办公大楼和气势恢宏的乡办厂建筑,与摇摇欲坠的危房校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教师待遇低下,教师队伍不稳定,片面追求升学率,农村中小学生流失辍学,这些都成为教育危机的实际表现。
这些问题通过新闻媒介的报道而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例如,报告文学《神圣忧思录:中小学教育危境纪实》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众多知名人士呼吁重视基础教育。著名作家冰心先生在《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两篇文章《我请求》与《我感激》,呼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尽管当时关于“教育危机”的讨论沸沸扬扬,有识之士直言“不重视教育将成为千古罪人”,各种媒体不断呼吁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师待遇,可谓“气氛热烈”,然而,呼吁关心教育的大多为教育界人士,要求重视教育的以知识界为众,其他各界人士相对较少。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2188份议案和3000多份建议与意见中,属于政法、财政方面的约占40%,而“科、教、文、卫”加起来只占总数的25%左右。
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都提出教育改革问题。例如,1983年4月,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经过18个月的调查,发表了题为《国家处在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给美国人民的公开信,信中写道:“我们的国家处于险境。我国一度在商业、工业、科学和技术上的创造发明无异议地处于领先地位,现在正在被世界各国的竞争者赶上……我们向美国人民报告,当我们完全有理由为我们的大中小学在过去历史上取得的成就和为美国及其人民的福利做出的贡献而感到骄傲的同时,我国社会的教育基础目前受到日益增长的庸庸碌碌的潮流的腐蚀,它威胁着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未来。”这封公开信引起了美国朝野的普遍关注,当年年底,里根政府就召集了“全国教育质量讨论会”,与会者达2300多人。接着,联邦教育部和卡内基基金会通过长达数年的全国规模的调查,分别于1984年和1986年公布了提高美国高等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其他许多国家,如日本、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瑞典等也都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教育改革的报告。1987年7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第六届世界比较教育大会,会议的主题就是“教育:危机与变革”。
与这些国家比起来,中国的教育危机意识还不够强,教育危机感缺乏普遍性和深刻性。对于教育危机,人们往往就教育谈教育,大多从教育经费、教师待遇等生存条件考虑,没有从更高的层次来研究教育的意义与功能,没有从教育的运行机制来全盘考虑教育问题。人们往往是呼吁多,实践少;抽象谈得多,具体分析少,使教育问题的讨论失之于空泛。
(三)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
20世纪80年代热议的“教育危机”主要是基础教育的危机,因为基础教育在师资、校舍、设备、图书以及教育观念上存在的问题比高等教育更严重、更迫切。基础教育决定着劳动力的素质,基础教育阶段是一个人受教育的关键时期,也是一个国家教育大厦的基石。忽视或削弱基础教育,不仅使高等教育成为空中楼阁,也会使整个教育体系出现混乱局面。纵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无不以重视基础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教育投资上优先加以保证。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中国教育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在于基础教育。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大力加强基础教育,把基础教育作为20世纪90年代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两基”任务:到20世纪末,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中央政府把“两基”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工作、考核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成立“国家教育督导评估团”,对“两基”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关键是资金问题。“义务教育”英文是Compulsory Education,有多种翻译法,如“强迫教育”“普及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免费教育”等。名称虽有不同,但内核都是说,国家以法律政策的形式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费实施一定程度的普通学校教育。可是,教育投入不足、教育经费紧张始终是困扰和严重制约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以县、乡(镇)政府为主,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筹措。这意味着,普及义务教育的主要支出责任在基层政府。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差异很大。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尽管部分地方普及义务教育的压力并不大,但是一些地方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力,政府财政依然以投资经济为主,扶持国有企业发展,投入教育的经费十分有限。另外,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农村地区以及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贫困地区来说,由于自然资源贫乏、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政府财政困难、吸收民间资金能力弱等原因,义务教育处于财力、物力、人力全面匮乏的困境。因此,许多地方进行教育集资,以负债的形式普及义务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的教育负债一度达到200亿元。
截至2000年年底,中央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8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001年1月1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如期完成了向世界的庄严承诺,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
应当看到,这些成绩的获得,对于一个拥有十多亿人口并且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发达国家一般都是用上百年的时间才完成义务教育的普及。例如,德国早在腓特烈二世时就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直到1888年才实现小学免费义务教育,前后达一个世纪之久;美国从第一个州颁布义务教育法案到第四十八个州实施义务教育法案,共历时68年;日本从1872年颁布第一个《学制》到1907年免费普及六年制义务教育,历时35年。所以,中国能在短短十余年内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堪称世界教育史上的奇迹。
当然,21世纪初所实现的义务教育还是初步的、低水平的,也没有体现出义务教育应有的免费性的特点。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有限,大规模“普九”只能辅以征收教育税费、学杂费、社会捐助、集资等多渠道筹资。有专家研究表明,这基本上是农民用自己的钱来办“义务教育”。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湖北、河南和江西3个中等水平的农业县的调查显示,农村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及中小学杂费等主要由农民直接负担的教育投入占全县教育经费的40%左右;加上主要来自农民交纳的税费的乡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两者占到了全县教育经费的80%—90%。许多地方举债“普九”的现象,不但影响了一些学校的正常秩序,而且影响了“普九”的质量(包括教育质量和教育社会效应)。在“普九”的过程中,全国不但出现大面积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严重情况,而且出现了教师队伍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教师队伍由编制内教师、在册民办教师、不在册民办教师、不在册的代课教师等多种人员构成,尤其是相当数量的代课教师在部分地方大量存在(个别地方出现了70岁代课教师的现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
2001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要求中央和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5年,又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和重大调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它标志着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也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重大历史性转变。
2006年春,西部农村的学龄儿童不再交学费、杂费和书本费。2007年春,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农村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秋,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除学杂费,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彻底实行了免费。这对中国教育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
在多年的教育发展过程中,由于教育资源的分配向东部地区、城市、重点学校倾斜,导致中国教育一直存在着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普及义务教育的过程,本来是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大好机会,但是由于普及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很大,所以本来已经存在的东中西部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在21世纪初,当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战略目标宣告完成之时,教育资源不均衡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
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重新恢复的中小学重点学校,使得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催生了一个新问题——择校。尽管政府后来取消了“重点学校”,但是由于学校之间客观存在的巨大差距,教育政策在资源配置上并未实现一视同仁,重点学校仍然得到各种制度性的优惠,因此择校问题迄今没有得到解决。严重的“择校热”使接受好的教育越来越昂贵,并逐渐成为一种特权。教育公平问题越来越凸显。
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基础教育阶段还有一个问题愈演愈烈,这就是“应试教育”问题。在内外压力下,尤其是在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各样统一考试、抽查考试并依据成绩对学校大排队、学生大排名的内部压力下,从学生到老师,都围绕着考试这根“指挥棒”转动,分数成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应试教育让万千学子失去了学习兴趣,也抹杀了其创造性。
为了解决应试教育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期,“素质教育”的概念逐渐从民间进入官方,最后成为国家的教育政策。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使素质教育的理论得以定型。在最近15年里,素质教育恐怕是中国教育界里使用最多的一个词汇,但推行的效果并不明显。
与基础教育相比,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发展滞后。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后,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也有了实质性进展,主要是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办学”的旧体制,扩大大学招生规模。
当时高等教育管理权过于集中,高校布局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办学是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地方所需人才不能从那里得到满足,所以不少地方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厅、局)也办了高校,形成“中央一套,地方一套”“你有什么,我也有什么”的格局。李岚清曾经形象地描绘当时高等教育资源被分割的局面,“就好像一块蛋糕,先被横切,再被竖切,左切右切,最后被切成蛋糕屑了”。1998年,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趁机展开,打破部门办学体制,除少数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委管理外,多数高校均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为主管理。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了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打破了“条块分割”“部门办学”的旧体制,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新体制。以前所有高校都要由教育部审批,改革后中央只管本科,高职学校的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相应专科层次的招生计划权也下放到省。
在改革中,一些高校被合并。在世纪之交,全国有556所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387所、成人高等学校169所)经合并调整为232所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212所、成人高等学校20所),净减324所。通过合并,一些地区高校重复设置、单科性院校过多、办学规模过小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高校布局结构。不过,由于“综合性大学”被追捧,本来没有相关性的几所高校却被盲目地强行合并在一起,造成不同程度的资源浪费。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高校被合并,失去了宝贵的品牌,损害了高等教育的丰富性。这也是值得总结的历史教训。
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百姓生活影响最大的,是1998年开始的大学扩招。1998年全国高校的招生人数为108万,1999年扩招比例高达47.4%,其后3年分别以25%、17%、10%的速度增长。到2005年,高校招生人数已达到504万,7年间招生人数增长了4倍,堪称中国高等教育招生“大跃进”。
1998年之前,由于大学招生规模有限,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并不多,而很多岗位普遍需要高学历的知识人才,因此,大学生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很多人都希望能够获得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对很多家庭来说,子女报考大学是较少的几种出路中最优先考虑的。高校招生数量和社会需求之间形成巨大的落差。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扩招实属必然。
只是,在1998年推出大规模扩大招生有些偶然性。1998年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当时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出现疲软,总需求不足,财政和货币政策难以启动消费市场,绝大多数商品处于供过于求或供求平衡状态,只有教育市场仍然是改革以来最后一个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于是,经济学家们试图通过扩大教育市场的供给能力,借以扩大人们的教育消费。1998年11月,时任亚洲开发银行驻北京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的汤敏,以个人名义向中央写信,提出《关于启动中国经济有效途径——扩大招生量一倍》的建议书。他认为,中国大学生数量远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扩大内需,还是从老百姓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方面考虑,都需要国家扩大高校招生比例。汤敏的建议很快被政府采纳,高校扩招从1999年正式进入正轨。
随着大学急剧扩招,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也迅速提高。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计,1999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105%,而到2002年毛入学率超过15%,标志着中国的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成为历史。此后,这一数字仍大跨步增长,2004年达到19%,2008年达到233%,2010年达到265%。其中上海、北京两地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都超过了50%,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目前国际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的只有加拿大、美国、芬兰、新西兰等少数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平均水平为18%—20%。
随着扩招,大学开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教育法中规定,除政府主办的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外,其他学校提供教育可以收取学费。中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包办学、包经费、包培养费、包当国家干部为特征的单一体制,不仅脱离了中国的国情,而且同世界多数国家的经验相左。因此,改革开放后开始实行“双轨制”,在国家计划的公费生之外招收少量收费的自费生、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培养生。进入20世纪90年代,开始“并轨”改革,进一步确立了大学生“缴费上学制度”。据统计,从1994年开始在46所高校中进行“并轨”试点,到1997年全国已有1000多所普通高校实行了并轨。
事实证明,通过改革大学收费制度,把一部分社会资源转移到高等教育中来,极大地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但问题在于,高校学费标准增长过快,收费改革的同时没有及时建立奖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等助学制度,出现了贫困生无钱上学的现象,大学里一度出现了“贫困生阶层”,甚至发生了学生父母因缴不起学费而自杀的悲剧。
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教育产业化、教育市场化成为流行语,高校不再是象牙塔,转而追求营利创收。为了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许多大学和中小学再次掀起了大办校办企业的高潮。由于没有划清企业与学校的边界,商业化价值对学校精神的侵蚀和对教育行为的扭曲十分明显,不但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而且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师生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教育的社会形象。
当然,在面向市场的过程中,教育系统也创办了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校办企业,促进了高等学校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国家社会经济建设,如促进了我国新闻出版行业告别铅与火时代的北京大学方正集团、促进了我国千年典籍数字化的清华大学紫光集团、为人们提供了优质药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南方药业集团、促进中小学营养配餐的杭州市娃哈哈集团,等等。
在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对于大学的批评指责也越来越多。总结起来,公众意见集中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大学培养不出高质量的创造性人才,“钱学森之问”就集中表达了人们对于大学人才培养的焦虑;一个是普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大学生就业难”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创造性人才培养的问题,1992年,中央政府提出“要面向21世纪,重点办好一批(100所)高等院校”,这就是“211工程”。当时的想法是,把这些高校办好可以把整个高等教育带动起来。1998年,又决定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进入“985工程”的大学都得到了巨额的财政资金支持。后来,国家又先后开始实施“2011计划”“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卓越计划”等项目,以重点支持部分高校或其部分重点学科建设。这些“工程”或“计划”,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四)描绘中国教育改革新蓝图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教育一方面继续保持高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国”,另一方面各种问题和矛盾凸显,教育频频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和质疑。
对于这种矛盾的现象,一些教育专家认为,主要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教育重发展轻改革,虽然教育实现了数量、规模上的大发展,但是教育体制改革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而言同样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些地方创造的教育体制改革经验、许多教师创造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没有得到大规模推广。甚至有教育专家尖锐地批评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教育上只有发展,没有改革,“发展压倒了改革”。
其实,“只有发展,没有改革”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这个时期,在基础教育方面,针对薄弱学校建设、课程体系、督导评估体系、考试评价改革、升学考试制度改革、改进德育工作、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了很大进展,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重复设置、自我封闭、服务面向单一的状况大有改善。教育初步出现“多元化”的格局,单一公立学校的格局被打破,出现了投资、办学、管理体制的多元化,引导了教育价值的多元化,教育消费、教育服务、教育市场、教育成本分担等概念得以建立。新的思想和模式开始涌现,受教育者的教育权益开始受到重视。
但是,总的来说,30多年来,“发展”的确是中国教育的主题,片面追求高速度也确实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例如,大学的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大学生就业难、研究生学历泡沫化、学风浮夸和学术造假、铺张浪费严重、衙门化越来越严重,等等,都与片面追求高速发展有关。在基础教育方面,由于教育体制改革用力不是那么大,政府对教育资源宏观垄断的格局并没有真正改变。在“效率优先”的发展观影响下,教育公平被忽视。各种名义的“市场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公平性,加大了基础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阶层差距。因此,21世纪以来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另外,应试教育与教育腐败也逐渐成为社会问题,教育声誉蒙受巨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都是由于旧有的教育体制造成的,所以,体制改革就成为新一轮教育改革的重点。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这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教育规划,它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规划纲要》总结了中国教育存在的问题:“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目标,突出了教育改革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它强调教育改革的系统性、艰巨性与协调性,对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都进行了部署。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在北京召开。这是在中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十八大继续把“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同时把教育问题作为改善民生与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为此,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一年以后的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和行动纲领,也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行了整体部署。其内容包括三个重要方面:
第一,关于立德树人。该决定明确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社会在快速转型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忽略我们到底为什么而来,我们到底走向何方,我们的教育到底应该把我们的人民塑造成怎样的人,我们的教育到底能不能带领我们走向更崇高、更美好的未来。该决定把立德树人作为改革最重要的方向,是《教育规划纲要》育人为本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
第二,关于教育公平。该决定对推进教育公平再次强调,明确要求:“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同在蓝天下,享受公平均等而美好的教育,的确是当下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第三,关于教育改革。该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办评分离提出了明确要求:“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该决定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对于教育改革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引进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引进民间力量进入教育,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目前,教育行政部门正在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蓝图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先后出台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一场全面的教育变革正在悄悄展开。
二、中国当代教育改革的成就、问题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同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变革一样,中国教育也处于快速发展中。中国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投入不断增多。中国教育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
在已有基础上,中国教育正从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内涵方向转型。毋庸讳言,在转型过程中,中国教育还有很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教育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的主要成就
陈至立曾经在《教育大国的崛起》一书中指出,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教育“大变革、大发展、大跨越”的30年。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小学升入初中的比例只有60.5%,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占高中阶段的比例不足10%,高校在校生只有85.6万人,研究生只有1万人。30多年以后的2013年,我们已经全面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4.1%。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超过99%,高中阶段在校学生4369.92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6%。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74.76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5.06%。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46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在学研究生达到179.4万人。
可以自豪地说,经过30多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国创造了穷国办大教育的奇迹,正在完成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
具体来看,30多年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经费有了体制和机制的保障。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更加明确地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教育发展的目标,教育经费占GDP的4%就是其中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教育的发展。1978年,我国教育支出只有79.3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仅为7.14%,占GDP的比例为2%左右。《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但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加上GDP统计口径不断扩大、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财政收入占GDP较低,对于实现4%的技术路径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设计,政府职能转变缓慢等多种原因,这个目标未能如期实现。到2000年,这一比例仅达到2.87%。自2001年起,始终在3%左右徘徊,2004年和2005年还出现了比例大幅下降。经过几届政府的努力,2012年公共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22236.23亿元,终于实现了占GDP的4%以上的目标。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达到7%左右。更为重要的是,大量增加的教育经费,在投入结构上也在逐步优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明确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即在“保运转、保工资、保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努力做到四个倾斜: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
第二,免费义务教育得到最终实现。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惠性的特点。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一直没有实现免费。1982年,全国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93.2%,农村则是62.6%。2002年,全国仍然有8507万文盲,其中2000万是青壮年文盲。2004年至2008年期间,在各界的努力下,免费义务教育终于一步步得以实现。我们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通常需要100年才能完成的普及义务教育历程。2004年,国家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几年时间里国家投入100亿元建设了8300多所寄宿制学校,解决了农村学生入学路途远的问题,通过专家实证研究结论设计了“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试验基础上组织了大规模实施。2006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007年春,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农村教育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秋,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除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彻底实行了免费。这对中国教育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与农业领域免除具有千年历史的农业税一样,义务教育全免费可以说是改革开放30多年乃至百年来中国教育成就的重要标志。
第三,教育公平有了明确的方向与思路。长期以来,中国教育走了一条效率优先的道路,基础教育中实验学校的确立、重点学校的评估,高等教育中“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等,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造成了城市与农村、东部与中西部、重点与普通之间的差距乃至鸿沟越来越大。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后,这个倾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实施加快中西部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攻坚计划。从2006年开始,先后对西部农村全面实施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措施,采取招聘特岗教师等办法补充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师资。2010年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更加明确地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主张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同时明确提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要求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近年来,教育公平优先的思路渐趋明朗。2011年,中央财政拨款50亿元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同年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9月,教育部与四川、西藏、甘肃、青海等四省、自治区政府正式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的机制。
与此同时,对于弱势群体,政府建立了助学体系,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人群,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勤工助学、学校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学前教育阶段,政策要求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义务教育阶段,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公共财政资助推动了营养改善以及住宿补贴。高中教育阶段,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校奖学金为主的助学体系。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的助学体系。
第四,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以解决“入园难”问题为突破口,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2001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1.17万所,幼儿在园人数2021.84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63.01万人,3—5岁幼儿毛入园率35.4%。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各级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3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894.69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88.51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7.5%。
“普九”之后,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全面普及巩固、做实的新阶段,基础教育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数以亿计初中毕业的劳动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牵引下,普通高中发展迅速。2013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62万所,在校生4369.9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12.4年,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经历了“从停滞中恢复”“在调整中发展”和“在创新中跨越”三个重要阶段,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36万所,年招生993.16万人,在校生2896.61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922.97万人,高职院校在校生973.64万人,分别是1979年的3.4倍和4.5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院校累计输送了数以亿计的毕业生,占新增就业人口的60%,成为中国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来源。在加工制造、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信息服务、汽车维修等行业,近年来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于职业院校。
高等教育以扩招为契机快速发展,人才培养和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13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460万人。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增加1893所,在校生2468.07万人(不含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626.41万人),比1978年增加2382.47万人。1911年到1941年,美国用了30年的时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了20年左右的时间,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左右提高到2002年的15%,2013年已经达到34.5%。1977年,全国570万考生中只有27.3万人幸运地进入大学,录取率为5%;2014年,全国939万考生中有698万人进入高校深造,录取率达到74.3%,高等教育已经接近普及化水平,从业人员中有高等教育学历的人数已位居世界前列。另外,通过对西部和人口大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倾斜支持,以及“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提升了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高校在积极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他如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也有了明显的发展。
第五,基础教育课堂变革有了成功的探索与实践。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基础教育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择校热等问题非常严重,社会对于教育的不满也日趋强烈。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与此同时,官方和民间的教育改革探索也应运而生。从魏书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到刘京海引导工人子弟的成功教育,从江苏洋思的课堂变革到山东杜郎口的课改实验,从邱学华的尝试教育到李吉林的情境教育,从裴娣娜的主体教育到郭思乐的生本教育,等等,中小学老师与专家教授纷纷探索适合学生的教育方法和模式。
其中,以行政推动为主要特征的“新课程改革”、以专家引领为主要特征的“新基础教育”和以共同体参与为主要特征的“新教育实验”是最为突出的代表。“新课程改革”的立意明显在“课程”,试图以“课程”为重要抓手,培育民族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2001年6月正式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可谓这一轮教育变革的行动指南,《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则进一步表明了这一轮教育变革的基本精神。“新基础教育”以“课堂”为重要载体,《教育研究》1997年第9期中叶澜教授的《让课堂焕发生命的活力》一文,可谓其明确的行动宣言。而“新教育实验”的逻辑起点则显然在“教师”。“新教育实验”是以教师成长为起点,以营造书香校园、师生共写随笔、聆听窗外声音、培养卓越口才、构建理想课堂、建设数码社区、推进每月一事、缔造完美教室、研发卓越课程、家校合作共育等行动为途径,通过“晨诵午读暮省”、教师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发展共同体的“三专”课程等,帮助新教育共同体成员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第六,教育开放与国际化格局初步形成。中国教育的开放经历了一个从单向出国留学为主到出国留学与来华留学、教育输出与教育引进并举的转变。据教育部统计,1978年到2014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351.84万人。截至2014年年底,以留学身份出国,在外的留学人员有170.88万人,其中108.89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180.96万人,有74.48%的留学人员学成后选择回国发展。另外,根据2006年的调查,有留学经历的人员在“两院”院士中占80.49%,在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中占77.61%,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学研究基地主任中占71.65%,在长江学者中占94%,在国家“863计划”首席科学家中占72%。2008年,我国与世界上18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交流合作关系,与我国签订互认学历学位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达32个。2014年,来华留学生达377054名,分别来自203个国家和地区。中外合作办学也在稳步发展,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一批中外合作大学迅速成长。与此同时,中国教育输出正在开拓新的路径,如对外汉语教学的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应该说,30多年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虽然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但是,无论是发展战略的制定,还是发展方向上的公平思路以及教育内容上的行动路径,都为下一轮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国教育新的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稳步的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人力资源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30多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也存在不少问题,面临各种严峻的挑战,如教育体制依然僵化,学前教育步履蹒跚,义务教育基础薄弱,职业教育校企脱节,高等教育品质不高,城乡教育差距巨大,民办教育举步维艰……具体而言,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体教育程度和劳动力素质仍然较低。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人均接受教育的水平总体还不高,世界10%左右的文盲仍然在中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还比较低。受劳动力素质的制约,劳动生产率、科技创新能力也都比较低。中国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占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2010年我国主要能源和原材料消费中,标准煤消费量32.5亿吨,石油消费量4.49亿吨(其中进口原油2.39亿吨),钢材消费量达到7.7亿吨,水泥消费量18.6亿吨,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煤炭、钢铁、铁矿石、氧化铝、铜、水泥消耗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上能源消耗第二大国。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12、日本的1/11,而中国生产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大约是日本的11.5倍、德国的7.7倍、美国的4倍。与此同时,由于劳动力素质比较低,导致结构性失业问题一直存在;教育与经济发展的互补、互促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高等教育的人力资源“蓄水池”机制还没有建立,所以当中央政府出于振兴经济的目的要求高等学校扩大招生的时候,教育界处于被动状态。这些都与我们教育发展尤其是教育创新能力不足、职业教育落后有密切关系。
第二,教育发展不平衡,学校之间水平差距过大,教育公平的问题仍然突出。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经常出现“锦上添花”的倾向,导致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一项的差距就超过三倍。一是教育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由于投入不足,中西部教育在教育发展水平、“两基”普及、师资力量、校舍建设以及家庭教育支出等方面都落后于东部。有人统计了2011年到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的财政公报,发现北京市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全国最高,生均教育经费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与最低的省份相比分别差了八倍、九倍、十倍。二是教育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从城乡对比来看,近年来全国预算教育经费约60%用于义务教育,其中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只有35%左右。教育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三是教育的群体发展不平衡。社会的不同群体在教育上拥有完全不同的教育资源,相对来说,弱势群体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比较少,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教育系统的残疾、智障人群等,在教育上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
从教育的内部来说,教育发展不平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育的内部机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正规教育和非正规非学历教育的发展不够协调,各类教育间比例不合理。比如,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不高,近些年一直在40%—50%之间徘徊,到2010年,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也仅为56.6%。目前在农村尚有65%的适龄儿童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在许多省份学前教育经费甚至只占教育总经费的1%左右。2013年,全国民办小学只有5407所,占全国小学总数的2%左右;民办中学6910所,占全国中学总数的10%左右;民办高校在校生与公办高校在校生的比例尚不足20%。而且,真正的民间资本并没有进入教育领域,高等教育的门槛太高。其次,中国高等教育都力求向学术一条线上靠,研究型、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型、教育型大学以及培训型学院之间也缺乏合理层次结构。同时,中国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正规学历教育轻非正规非学历教育的情况比较突出。
第三,以应试教育为中心的模式仍然左右着教育的发展。有教育就有考试,考试作为即时诊断教育质量的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体系,使得素质教育难以实施。考试的选拔功能,使中国的教育不断增加难度,学习的内容越来越艰深,大多数学生感觉学习困难。许多农村学生和他们的父母认为所学习的内容对于今后的生活根本没有用处,许多城市的学生和他们的父母也认为所学习的内容也许一辈子也派不上用场。一考定终身,为了好的分数可以不择手段地竞争,学校的优劣也是由分数而定。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作为教育的主要目的,赋予义务教育强烈的竞争性和淘汰性,使许多孩子失去了童年与童心,体质明显下降。据教育部2010年对15个省份的抽样检测,四年级、八年级校园体育课及体育活动不足率分别高达56.5%、76%;“一小时锻炼”落实还不到位,课外锻炼缺乏,31.6%的四年级和83.5%的八年级不组织或没有组织过课外体育锻炼。缺乏体育锻炼的结果是半数左右的学生体质不达标,44.9%的四年级学生和50.9%的八年级学生低于及格分数。各学段学生视力不良率继续上升:7—12岁小学生为40.89%,13—15岁初中生为67.33%,16—18岁高中生为79.20%,19—22岁大学生为84.72%。学生肥胖和超重检出率继续增加。7—22岁城市男生、城市女生、乡村男生、乡村女生肥胖检出率分别比2005年增加1.94、0.63、2.76、1.15个百分点;超重检出率分别比2005年增加1.56、1.2、2.59、3.47个百分点。这样的身体素质不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生活和学业乃至以后的工作,影响小康家庭的建设,而且危害我国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
第四,行政化、官本位的色彩仍然较为浓厚,教育决策科学化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级别的行政化,大中小学缺乏真正的办学自主权,使教育决策缺乏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一些重大决策,如初高中分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剥离、高等学校招生并轨、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国有民办学校的转轨、高校合并、大学城建设、京剧进校园等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强势推进,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此外,教学人才培养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培养模式相对陈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与满足这种需求的能力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教育研究对于鲜活的教育生命的疏离,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解决。
30多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有两点特别需要吸取的教训。
一是教育改革与发展不能急于求成,盲目冒进。教育的发展不像政治、经济那样,可以在较短时期内出现剧烈的变化,也不像科学、技术或工程那样,可以在较短时期内产生明显的飞跃。教育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渐进影响过程,具有滞后性和缓慢性的特征。那种企图使教育发展一蹴而就、一步成功的观点,那种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天方夜谭。忽略教育发展的规律,企图人为地缩短教育发展的渐进过程,只能受到辩证法的惩罚。目前亟须建立民主、公开、透明的教育决策机制和教育决策的问责制度。
二是教育改革与发展应该强化学校的自主权。长期以来,中国教育发展受行政钳制太多,受升学指挥棒的影响太多,学校失去了办学的独立性,失去了教育的自主权。“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不允许教师进行小规模的尝试,不允许失败。在这样的基点上,形成了教育界谈改革的人多、干的人少,谁也不愿“为天下先”,谁也不愿偏离一般学校所走的教育轨道,造成了局部改革多、整体改革少,浅层改革多、深层改革少的现象。30多年来,我国虽然出现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北京市十一学校、山东省杜郎口中学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校和新教育、新基础教育等有规模的教育实验,但是没有出现像陶行知、苏霍姆林斯基式的大教育家,这与我国的办学体制僵化、学校的自主权太少有很大关系。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的教育仍然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
(三)对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教育是未来的事业,赢得未来首先要赢得教育。30多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既为我们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和重要的教训。未来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仍然面临许多艰巨的任务。从中国教育的实际来看,当务之急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首先,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和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只有政府真正转变了职能,从经济经营管理的主体变成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公共财政才可能从经济投资者变成公共服务投资者,从而实现政府从经济建设者向社会公共服务者的转变。如果没有这个制度性的转变,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的稳定性是难以保障的,如4%的目标从提出到阶段性实现经历了10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初步建立了治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法律体系。遵循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对这个法律体系进行系统化修改完善,明确教育、医疗、环保、国防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社会、市场各自的范围,强有力地规范政府行为。在政府职能的艰难转变历史时期,要采取有效行政措施,以期加大教育的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的总经费增长了150倍,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其中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就由2007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3883.92亿元。但是由于教育上的欠账太多,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我们不能认为教育的投入已经差不多了,而是应该继续优先发展教育,加大各级政府对于教育的投入。在“十三五”期间,教育经费不一定与财政收入占比硬性挂钩,但仍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确保教育经费“提高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
其次,鼓励大胆探索多种多样的教育组织创新,以期提高教育投资及其相关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教育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尤其是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长期以来,学校成为中国教育主体的或核心的组织形式。由于教育组织创新不够,加上采用传统的组织制度,制定了衡量教育均衡或教育公平的指标体系,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督导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过分看重占有,而轻视或忽视了使用,因此提高教育投资效率需要切实推进教育组织变革,其目标是既要促进生均占有资源的投资建设,更要鼓励教育投资和教育资源使用的均衡性或公平性,贯彻不求所有但求使用的原则。如最早在苏州市探索、近几年在杭州市大规模进行的教育集团化发展,不但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而且极大地促进了教育与城市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了一种教育与城市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模式,其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值得深入思考总结。
最后,尽快建立分类指导的义务教育国家基准,保证所有地区、所有学校的水平有一个最起码的标准。为保证这个标准的实施,必须实事求是地确定财政教育经费的分级保证与转移支付的比例。
第二,回到教育原点,重建教育改革哲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教育哲学的思考,需要教育思想的引领。这首先要解决教育的根本问题,想清楚教育是什么、什么是好的教育这样的根本性问题,教育以及教育改革才有正确的方向,投入才有真正的效率。我们似乎都知道,教育是一个培养人的事业,教育不仅仅是给孩子分数,还要为孩子的人生奠基。但是,在实际的中小学教育生活中,分数恰恰成为教育至高无上的追求,成为衡量教育品质的标准。无数学生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陷入了“分数至上”的深渊,有的不能自拔,有的以厌学消极抵抗,有的以逃学予以还击,有的以生命代价予以抗击,有的家庭因此引发家庭暴力而支离破碎。不同时代发生的一些教育事件或与教育紧密相关的社会事件,固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也有一定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认识必然性,是推动教育改革的需要。如20世纪80年代,“夏菲事件”震惊全国,一位名叫夏菲的青少年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惨死在母亲的棍棒之下;20世纪90年代,“金华弑母案”震惊国家主席,一名金华的青少年因母亲长期以暴力威逼他提高考试成绩而误弑其母;21世纪初,“刘海洋事件”让国人大跌眼镜,一位已经上了清华大学的青年去探索硫酸对熊的腐蚀性究竟有多大,等等。在我们的大学,就业成为最急迫的任务,成为判断大学好坏最关键的指标之一。分数与就业,成为我们整个教育的原点,成为教育的重要追求,这也是导致诸多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深入全面的反思。
教育是一个培养人的事业,是一个通过培养人,让人类不断走向崇高、生活得更加美好的事业。因此,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塑造美好的人性,培养美好的人格,使学生拥有美好的人生。判断教育的优劣,应该从这样的原点出发;推进教育的改革,也应该从这样的原点出发。美好的人生,应该从幸福的童年开始。人的一生其实是围绕童年展开的,把童年和童心还给孩子,这是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不仅是为未来的幸福做准备,教育生活本身就应该是幸福的。这样的幸福不是简单的感官快乐,而应该是完整和谐的。因此,给孩子多样化的教育,发现每一个孩子的世界,帮助他们获得多样性的发展,这是教育的重要使命。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美好人生、美好人格、美好人性,这是一个需要经过全民讨论达成共识的重大问题,因为教育是民众的事业。所以,我们的教育面临着一个“再出发”的问题。我们应该追问教育的原点,应该进行教育的启蒙,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教育素养,应该让每一个公民重新认识教育、思考教育、理解教育的使命。
第三,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科学发展观在教育中落实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做好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在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同时,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点锦上添花。首先,亟待开展全民大讨论,以期促进举国上下形成相对统一的教育观与公平观。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社会各界,虽然都在讲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但是讲述的公平内涵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公平观的差异直接导致追求公平行为的差异,尤其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差别,如有的以物质平均占有观作为教育公平观的核心内容,于是政策上强调以学校为单位的生均物质资源占有作为督导评估的指标,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浪费;有的以生均经费作为衡量教育公平的核心内容,忽视了地区社会经济特别是生均教育投入占当地人均GDP的比例、物价等差异。其次,认真地从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角度审视我们的一切教育制度及其相关政策,在扎实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促进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教育制度,不但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而且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特别要大力扶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教育,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的教育问题。通过公平的教育促进青少年的亲社会品质,促进多元文化的共同繁荣,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
第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公平与效率始终是教育发展不可偏废的问题。在做好教育公平的同时,我们应该努力提升教育品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首先,要明确国民培养的核心素养。教育应该培养什么样的国民,即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需要国民具有哪些核心素养,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广泛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对于德智体美的内涵以及合格公民的内涵需要深入细化,同时确立德智体美之间的科学关系。在没有明确国民核心素养的情况下,不但开展的课程改革具有茫然性,而且开展的评价更加具有盲目性。其次,建立社会评价教育制度。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是改革我们的考试与评价制度。“以考为本”在很大程度上使教育丧失了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性,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难以真正落实到教育上来。改革考试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打破“一考定终身”的格局,建立高考的立交桥,破除公务员与企业录用人才的学历壁垒,让不同类型的学生在任何时候都有成长与发展的机遇。
第五,大力简政放权,释放全社会的教育活力。遵循推进社会治理的理念,新一届政府组成以来,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简政放权。把中国人办教育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创造性释放出来,就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最大红利。一是启动新一轮高校体制改革。尽可能将一些大学转为民营。与其要求许多大学转为职业技术类,不如把这些大学转制,交给民间机构管理运营,或者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者彻底转为民营,或者交给民间机构托管。选几所“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进行改革的试点,这样才能够真正激发民间的活力。制定上市科技公司、民间资本进入教育的优惠政策。二是鼓励民间的小微学校。在满足基本办学条件、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进行各种办学的探索。如鼓励举办小型的居家式幼儿园,鼓励举办小规模的中小学。三是取消全国统一的文凭颁发制度,取消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由学校直接颁发自己的证书,对自己的办学质量负责,并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评估监督。四是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的管办评分离,将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彻底脱钩。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大学,今后的高校分为国立大学、省立大学、市立大学和民办大学(含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类型),分别由各级政府举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业机构评价,社会和专业机构监督,成立各级政府直属的教育拨款委员会,对高等教育机构拨款。五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尽快建立起变过程管理为结果管理的新体制,将过程管理的权力交给学校的自治管理机构,如学校学术委员会、家校合作委员会等。校长也要把相应的权力还给教师,让教师有更多的教学自主权。
第六,加快教育立法,建立依法治教的体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更是依法治国的教育保障。综观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教育立法工作。如日本和美国重要的教育法约为100多种(部),许多法律是针对一个问题制定的。在当今社会跨越式发展,环境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已经实施了很多年,实践已经证明许多条文明显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修订完善,如关于教育经费的问题,就有多项亟待规范,其中学费、教育捐赠、教育费附加更是亟待规范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推行成本分担制度收取学费,由于全国缺乏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所以有的地方按照全额成本进行分担,有的地方按照生均经费进行分担,有的地方考虑社会承担程度和生均经费确定分担比例。教育捐赠的扣除问题,贯彻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精神,应该大力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对于捐资助学的款项扣除应该不同于其他的公益性捐赠,可以采取税后扣除或直接抵税的政策。教育费附加,缺乏区域教育经费调剂功能。随着全国免除农业税,以第一产业为主的地方税收急剧下降,由于地方财政出现了困难,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相应出现问题。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应该改变目前以县级政府征收管理使用为主的政策,增强省级政府的统筹功能,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而许多新时代中产生的新问题,更是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规范。如择校和流动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各地政府采取了多项政策推行“就近入学”,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采取了越来越严厉的政策,不但没有有效遏制择校现象,反而促进了学区房产业的蓬勃发展,少数户籍管理机构也利用这个机会谋利,从而产生了千奇百怪的现象,如有的省会城市医院洗衣房落户了多家人、居住在重点学校学区的老奶奶“收养”了十几个孙子、某部委的招待所也落户了多家人……这些现象不但难以杜绝,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就值得我们反思了,该推行怎样的“就近入学”政策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非户籍地入学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这项规定造成了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立法,长期落后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关注教师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的关键,谁站在讲台前,谁就决定着教育的品质,决定着孩子的命运。教师素质,尤其是农村教师的素质,是影响中国教育品质最重要的因素。没有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就永远没有好的教育。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推动教师自觉地走专家引领、行动反思、共同体互助的道路,为教师的进修研究提供最好的服务,让他们能够真正地享受教育的幸福。
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增强,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越来越强劲。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人力资源市场,如何利用市场机制建设一支优秀、卓越的教师队伍,成了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挑战。我认为需要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首先是把劳动力市场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教师队伍中来,为此必须建立一种教师职业始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体系;其次是引导教师不断走向品德高尚、专业优异的专业化发展道路,需要建立一套通过科学评价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制度体系;最后是建立教育需求与供给的信息系统,做好教师人才需求的预测和预报,指导各地做好教师人才储备工作,以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八,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共同精神家园。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生活之中。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共同的价值观,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就谈不上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共读、共写、共同生活,把这些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融进我们的教育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
作者简介:朱永新,男,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