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谈“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敲定了未来十几年的时间,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操作路径,而教育治理现代化又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听听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的观点。

制度的现代化是核心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周洪宇:我们国家的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是重中之重。教育现代化包括人的现代化、理念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设备的现代化,当然还有方方面面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是关键,制度的现代化解决好了,有助于人的现代化。器物层的现代化好说,设备、大楼,你有钱就可以买,就可以做。但是制度的现代化它难,涉及到许多体制机制的问题,涉及到很多长期以来很难解决的问题,所以它是一个核心,是一个关键!

教育审批权需要进一步下放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周洪宇:我们现在教育领域里面还有一些教育的审批权,是需要进一步放的。比如学校的评估工作,过去我们往往就是行政部门自己做,下面设有评估中心。从治理的现代化的角度看,这个评估工作不应该是政府部门来评,因为你是管理部门,你怎么“管办评”不分离呢?所以应该把政府的一些评定职能,由政府部门剥离出来,放给社会的第三方组织。

长江教育评论

“放管服”助力教育治理现代化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关键是要找准政府、学校、和社会分别要干什么。先解决“放管服”的问题,以此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治理关系,这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只有治理现代化了,教育现代化的其他内容才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