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实施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实施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事关中华文化精神信仰的重建,意义重大而深远。

  文庙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祠庙建筑,安放着以孔子(孔丘)及颜子(颜回)、曾子(曾参)、子思(孔伋)、孟子(孟轲)、朱熹等人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历代杰出文化圣贤的塑像或牌位,是中华民族的先贤祠堂,华夏子孙的文化象征,体现与反映了数千年中华民族及其思想文化发展演变的奋斗历程与伟大辉煌,为全民族竖起道德标杆和行为规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殿堂。

  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是一种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其文化性、公共性、公益性,应该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重视。时至今日,文庙、书院的祭祀和教育两大传统功能在民众心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影响,是其自身的无形文化遗产价值的一种体现。其保存的祭祀文化、礼仪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民众中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也是敦亲睦族、行孝报德的具体表现。正如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冯友兰先生曾说:“行祭礼并不是因为鬼神真正存在,只是祭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礼的意义是诗的,不是宗教的。”对文庙、书院合理加以利用,发挥教育、展示功能,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为广阔便捷的渠道,易于普及、推广,让任何公众都可以分享传统文化的精粹,从而提高公众的人文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进一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自身所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无论在建立社会规范、推进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还是在政治改革、廉政教育等方面都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它在民族文化精神信仰的重建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发挥着特别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文化热”、“国学热”的潮流,许多文庙、书院积极行动,以文物建筑为依托场所,举办了各种“文化讲堂”、“国学讲堂”、“国学班”等等。可见,以文庙等遗产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宣传阵地及教育渠道,通过积极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有助于弥补整个当代社会在传统文化上的知识性匮乏,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效应对社会上普遍的信仰危机问题。

  实施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深入阐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已成为国家战略。习总书记多次明确指示,一要很好地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二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实施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就是顺应时代要求和发展形势,利用现代化保护方法和技术手段,科学保护、展示遗产价值,深入挖掘遗产内涵,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让儒家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

  实施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事关中华传统美德、核心思想及人文精神的弘扬光大,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儒家学说所倡导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培育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敬业爱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儒家思想对于解决当今社会存在的道德失范、礼仪缺位、诚信缺失等问题仍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作为承载儒家思想文化的重要载体,自古以来,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就是祭祀孔子的圣地,更是传播儒家思想文化的基地,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据不完全统计,历史上文庙曾多达2000多所,书院曾达5000余所,由于历史原因加上年久失修,目前全国现存的文庙和书院只有1000余所,尽管文物部门已将其中很多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保护范畴,积极开展维修,保护得不错,但从总体上看,保护和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引起其他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的重视,尚未完全意识到儒家遗产的重要价值,尚未加大投入、积极支持,特别是一些没有列入保护单位的文物建设,得不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许多已残破不堪,管理混乱,保护现状令人揪心,更不用谈利用和展示了。一些保存现状较好的,虽然也开办了一些展览、讲座、祭孔等活动,但也缺少规范,影响力不足,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不得不说,实施文庙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已到了刻不容缓、迫在眉睫的地步。

  对此,笔者建议实施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持续加大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力度。鉴于工作涉及多个方面与多个部门,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教育部、文化部、文物局等相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全面实施“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应加大对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工程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其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该予以重点支持,实施一批文物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重大工程。

  发挥教育功能。从学生抓起,充分发挥儒家文化遗产的道德涵养和社会教育功能。教育部门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基础上,加强学校与儒家文化遗产单位的合作,采取互助共建等模式,设立第二课堂和现场教学基地,举办儒学课堂和志愿者活动,设置国学课程,编制专用教材,将遗产保护实践和传统文化研习纳入教学大纲和必修课程。设立专项课题基金,在遗产保护、儒学研究等领域,鼓励高校与相关部门开展学术合作,多方位地开展传统文化保护研究。与文物等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培训,依托高校资源,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儒家文化研究、文物保护管理、文化创意开发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批掌握传统工艺技术和现代科技保护相结合的实用型人才。

  扩大宣传力度。宣传和文化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借助渠道和组织优势,依托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遗产,牵头举办各类公益讲座、道德讲堂等活动,构建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新平台,扩大遗产保护利用的参与面和受众范围。国家汉办、国台办及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大与海外孔子学院、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合作,扩大与海外各地特别是台湾地区文庙书院的交流,积极举办联合祭孔、合作教学等各类联谊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将孔庙书院打造成联系海内外华夏民族血脉文脉的精神纽带,成为国家形象宣传、文化传播的金色名片。科技、工信、文物等部门应依托现代科学技术,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云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儒家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大力推广网站、微博、微信的宣传,创新数字化的展示方式,加大手机应用软件开发,吸引年轻人群的关注和参与。

  推广研学旅游。旅游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积极整合全国和区域性儒家文化遗产资源,将其纳入研学旅游、全域旅游项目,加强研学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研学线路、课程、时间,包装、推介一批精品研学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与教育、文物等部门联合,将儒家文化遗产的研学游纳入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成为国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