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魏珂:校园中的“文化”与“身体”,民国时期大学的“拖尸”研究



  简介:民国时期, 清华和燕京等大学校园中流行一种称作“拖尸”的活动。该项活动以新生为对象,分入学“拖尸”和月夜“拖尸”两种,其目的是警示新生,维持校风校纪。“拖尸”过程中拖尸者与被拖者有不同的身体感受,且随着时间变迁而变化。对该项活动,当时校内外褒贬不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生的抵制,学校当局和教育部开始干预, 拖尸活动逐步被终止。作为有美国文化背景的清华和燕京等大学校园活动, “拖尸”适应和推动了清华、燕京的校园文化建设;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国家危亡压力下大学生的身体释放;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大学在移植西方大学文化过程中的复杂性;“拖尸”强调的个性化在学生身体国家化的催动下逐渐消亡。

文|周洪宇 魏珂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等大学校园流行一种称为“拖尸”的活动。该活动从美国大学传入,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到民国末年,流行了二十多年,影响颇深。纵观国内相关文献,学者对“拖尸”回忆性的文章居多,具体深入的研究很少。而在回忆性的文章中,对“拖尸”这一民国时期的大学生活动也有明显对立的观点:有的认为拖尸是坏习惯,恶作剧;有的认为仅是一种学生之间的嬉闹游戏。学者季羡林就主张后者,他在回忆录中强调清华校园之拖尸活动“充满了友谊”,使其毕生难忘。那么“拖尸”到底是恶习、陋习,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活动?其本身是否隐含特定的教育意义?如何解释这一文化现象?本文试从校园文化和学生身体的角度作一些探讨。

一、新生下水:“拖尸”活动的对象与目的

  1. 何谓拖尸

  “拖尸”一词是英语“toss” (抛、掷的意思) 的音译, 也译作“托司”或“土司”。原是美国大学老生对新生下马威式的戏谑性活动,20世纪20年代传入我国清华、燕京等大学。《清华副刊》1934年第5~6期“新编清华术语小辞典”栏对“拖尸”活动有如下介绍:

  此举者, 恐仅清华一校。法以三四人, 分执被拖者之四肢, 将其人举起,于空中震荡数次, 然后弃之于地。其意义甚多,有为警戒的,例如新生入校,于举行新生欢迎大会或所谓“体格检查”之时,每一新生,均须受拖尸,用以警其在中学初毕业时趾高气扬之心,而养成其谦恭下物之性格,不致破坏清华优美之校风;有为惩罚的,例如某人有不良之行,损及校誉校风,即将其拖尸,以惩其罪。

  由以上介绍可知,“拖尸”是一种以大学新生为对象,以把新生抛起来为标志性动作的兼具欢迎和惩戒意味的系列游戏活动。拖尸由学生团体组织进行,该组织称为拖尸团,成员主要由二年级学生组成,负责设计和实施拖尸行为。拖尸活动主要分两种:入学拖尸和月夜拖尸。

  入学拖尸也称新生体能测试,主要对象是新生中的男生,清华大学比较流行。新生入学注册体检结束后,入体育馆,按照老生的要求,脱去衣服,仅穿三角裤,在众目睽睽下完成一系列动作,包括爬绳,水里吃苹果,钻狗洞等。过关后,由四名强壮的二年级男生持手脚举起来,在空中晃十几下,然后扔到事先准备好的垫子上,最后双方握手, 拖尸结束。

  入学拖尸的项目由拖尸团来设计,每年都有翻新。1932年9月7日清华老生季羡林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是新同学入校办理手续的第一天,挺胸歪帽不顺眼者颇不乏人。体育馆内大行其TOSS,共有十三项之多。邹承曾是清华土木系1932年新生。据其回忆,“拖尸”仪式由二年级的老生执行。新生注册入学当日,由二年级老生在体育馆内布置各种摊拉,让新生们分批逐一通过考验。例如鼻子顶球、独脚跳远、钻狗洞、向上斜吹羽毛等等,最后有四个人抓住新生手脚上下左右抛掷几下,然后在其手背上或手臂上甚至脸上盖上“验讫”的蓝印,算是过关。可见,入学拖尸在某种程度上蕴涵着体育运动精神,虽有一定的捉弄性,但形式活泼,也被新生接受。

  月夜拖尸在开学后的夜间实施,主要对象是行为乖张、故意犯规的男女新生。月夜拖尸亦由拖尸团组织,实施过程策划缜密,方法不一:包括布置眼线、收集违规证据、确定行动目标、制订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等。实施拖尸是整个过程的高潮,程序如下:拖尸团组织得力干将,于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潜入新生宿舍,把目标从床上拖起来,宣布“罪状”;四个彪形大汉手脚并持将其拉起,上下晃悠,旁有一人负责记数,口中喊“一、二、三……”,摇摆十下或二十下后,扔回床上。有的还往目标床上泼水,或者往脸上抹油,或用口香糖和鱼肝油洗头发。

  燕大月夜拖尸通常在未名湖畔举行。以1940年秋一次拖尸为例,9月17日晚8点45分,锣声响起,全校师生都纷纷涌至未名湖校友桥畔翘首以待,9点整,锣声一响,号角声随之而起。“迎新团” (即拖尸团) 出动,迅速找到新生沈湘、刘耀新等六人和两名外国同学,八人按照要求,排队到达现场。“迎新团”先宣布八人罪状,验明正身,然后将八人逐个抛入湖中。据悉,几名新生态度坦然,其中自视甚高的音乐系新生沈湘身体沉重,拖尸者抬不动,他大义凛然自己跳进湖里,出水后还引吭高歌。当晚全校师生和工人全部到场,气氛热烈,欢呼声不断。

  由上可见,无论清华或燕大,月夜拖尸形式不一,但均重在“拖”身和场面仪式,过程带有很强的惩戒意味。

  2. 为何拖尸

  拖尸活动目的明确,重在警戒新生、维持风纪。正如前文所述“用以警其在中学初毕业时趾高气扬之心,而养成其谦恭下物之性格,不致破坏清华优美之校风”,惩罚有不良之行、损及校誉校风之人。1934年《燕大男拖尸团十诫》证实了这一点:

  (一) 无论上课或下课,必须随时佩带新人章,该章由百万基金团托本团出售,定价二角。

  (二) 校内校外任何处所,皆不得吸烟。

  (三) 校内不得乘坐洋 (人力) 车。

  (四) 不准践踏草地。

  (五) 食堂内衣服必须整齐,禁着睡衣浴衣之类入内就膳,并须遵守食堂内之一切秩序及规则。衣服冠履必须整齐端正,并不许有奇式怪色穷奢极侈之服饰,如着西服须着外衣背心领带。

  (七) 姐妹楼 (女生宿舍) 内不得擅自出入。

  (八) 任何处所不得与女同学攀谈或同行。

  (九) 在图书馆内除出纳人员外, 不得与任何人谈话。

  (十) 以上各条自九月十三日起实行, 至十月一日止, 至如有故意违犯者, 则随时于未名湖畔施行各种“应惩”。

  如本团以为应延长时得出通告延长之。

  大二拖尸团启。

  上述十诫把对新生的规训落实到每一个身体动作的细节中,包括出入、穿着、男女之间的行为。其中最显著的是服饰,要整洁大方,讲究场合,否则“施行各种‘应惩’”,即拖尸惩罚。

  再看燕大女生拖尸团针对新来的女生发布的通告:

  一年级女生注意,数日以来本校校园内,时发现奇装艳服、趾高气扬之一年级新生,本团为维持燕大固有之精神起见,认为对此辈女生行动,有裁制之必要, 兹特布出以下各条规则,仰各新生一体遵照,否则定当依法惩办: (一) 自本月九日起至十三日止,凡一年级新生,均须戴上绿帽,此种绿帽,可于八日在各院舍监处购买 (每顶三角) ,所有收入,均捐与百万基金运动。 (二) 凡服装奢侈、油头粉面之女生,本团定有对付办法,以示惩戒。 (三) 凡目中无人,满口英语之中国女生,本团亦定有相当办法。 (四) 凡交际过广者,随处喧哗者,亦在受惩之列。

  女生拖尸团公布。

  上述对女生的基本言行作出明确规范:一是仪表规范,不许穿着奢侈和油头粉面;二是语言行为,不能恃才傲物,满口英语,目中无人。否则,为“维持燕大固有之精神”,对违反者实施惩办。上文所称新人证和这里的绿帽子,都是为了通过身体装饰让新生明确自己的身份。

  由以上“十诫”和“通告”可以看出,拖尸活动带有很强的道德教育意味。目的是强调学生对自身的角色认知,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等方面的社会公德教育。

  3. 拖尸“何味”

  以往对“拖尸”活动的回忆性文章居多,且多从校园体育活动和娱乐角度描述,对当事人的身体、心理感受背后隐含的文化因素的深层次讨论不够。身体是一种实践模式,身体是人活动的中介。不同的当事人,其身体和心理的感受差异颇大,新生和老生、拖尸与被拖者对该活动的认识差异亦不同。

  拖尸者的感受,从当时老生的描述中可发现一些线索。清华学生夏鼐于1932年11月16日晚2时许起身去看狮子座流星,同学五人看完后乘着星光之便,到朋友黄云畴处去实施拖尸,静悄悄地把黄由被窝中拖出,摆了几下才放下,觉得非常好玩[8]。笔名为午的老生把拖尸比作盐商吃猴脑, 是为了寻求刺激。他把被拖尸者称为“牺牲品”,“牺牲品是获而复逃了,于是乎,我们便赶了过去,从背上一推,牺牲品就跌了一跤,伏在地上,连声叫苦。只此一幕,我们的眼、耳、手等部分早已感到说不出的愉快来了。再伸长脚, 骑在牺牲品的背上,真的就和乘云驾雾般的奥妙。至于‘下水’那一幕更足令人叫绝。这比‘吃猴脑’真的不知痛快多少倍”。追赶被拖尸者,并且推搡、骑背,最后抛之入水。从拖尸者的描述中,拖尸过程是一种美妙的身体、心理享受。

  被拖者的感觉差异颇大,舒服者有之。1932年一名清华浙江籍新生被拖尸时初感害羞, 众目睽睽之下不好意思,想躲避,结果真的被拖尸后,问他感觉如何,他认为轻松极了:“当自己的身子凌空被人掀上掀下时,恰是别有一番滋味呢!”他准备和那两位和蔼的拖尸健儿做好朋友呢!

  感觉愧疚紧张者有之。一名姓张的学生对自己被拖尸前后的感受描写颇为细致。张某为清华借读生,因违规被登报提醒。走在路上,“乃见侧目而视余者特多”,有人指手画脚,交头接耳,张某内疚无颜,面热低首而过,整日惴惴不安,彻夜难眠,如此等了三夜,终于拖尸团驾到:

  翌晚,倦甚,睡极酣。忽叩门声大作,余醒,王君已启门,入室者凡十数人,均蒙面,挟余起,一人厉声曰:“子张xx乎?”余战栗答曰:“然。”“子南口之事有何说乎?”余嗫嚅曰:“非余……所为也, 乃……”旁又一人急声曰:“多言何益?”于是有四人至,分执余手足,于空中震荡凡五六次,即掷余榻上。此时余甚迷悯,任若辈所为,惟觉飘飘然,茫茫然,头略眩晕,两臂颇酸,然尚无十分痛苦也。

  张某觉得被抛尸过程中飘飘然,“头略眩晕,两臂颇酸,然尚无十分痛苦也”。终于心里稍安,后来被剪头发,脸上抹了油,虽乱发紫面,但心里踏实多了。可见对拖尸等待中的心理恐惧远远超过了拖尸过程中的拉扯疼痛。

  高年级学生中对拖尸感受的变化过程颇为微妙:刚入学的一个月中,担心被拖尸,不敢擦头油,换领带,甚至于不敢抬头看表,“因为怕呀,保不定有人一下子会看中我”,于是怨恨、愤怒、抗议;第二年心里开始秘密地欢喜, 认识了几个拖尸团的人,觉得拖尸有它的道理;第三年觉得存在就是合理的。可见,新生和老生对拖尸活动有明显的认识变化过程。

  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社会之中,人的生命体验首先通过躯体感受而得之,生命的体验与行为的规范不可分割,因而身体的感受必然带有社会性的内涵和意义。正是在拖尸过程中的身体接触和感受,使新生对校园秩序和文化心存敬畏,也使众多的新生融入校园环境及其文化中。

二、存废之争:“拖尸”引发的争论与结局

  作为一种校园活动,拖尸在中国大学出现伊始,争论就不绝于耳。清华和燕京学子曾就此问题进行过长期争论,社会舆论批判颇多;校方态度起初颇为暧昧;新生与老生之间曾发生争执,甚至身体冲突;最后,为了校园稳定,教育部和学校发文禁止,拖尸遂渐渐销声匿迹。

  1.“拖尸”意义之争

  拖尸活动作为一种舶来品、一种特殊的校园文化,其在中国大学校园流行之日起,争执就从未停息。

  赞成者主要从维持风纪、沟通感情、增强体育方面立论,强调其积极意义。如清华学生老古指出,拖尸在维持校风方面功不可没,拖尸活动沉寂一年,校园风气江河日下:学生光天化日之下穿背心裤衩,倒穿拖鞋,休息时间宿舍大声唱戏等不文明现象随处可见。而拖尸方式诙谐,功效显著,值得提倡。学生公羊、葆琦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拖尸不但强化了体育,而且维护了校风校纪,活跃了校园气氛,虽有些孩子气,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该项活动改变了学生“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行为方式,增强了同学间的感情联系与沟通。学生乃天则更进一步强调,不必强加给拖尸太多的社会责任,拖尸并非校方正式的活动,通过一种带有游戏性的突袭,能维持校纪,并具团结尚武精神。

  学生中反对者大有人在,主要从戕害身体、破坏感情、剥夺人权三方面论述。《大学生之“拖尸”戏》一文指出,拖尸是欧美大学虐待新生的玩意儿,引进中国,变本加厉,结果使被拖尸者体无完肤,背部肿痛。拖尸就像劳工里旧学徒蹂躏新学徒,恶习应除。清华1935级学生李长植强烈反对入学拖尸,他认为其刻意模仿美国,干涉学生个人身体自由;其同学盛澄华在李文的基础上,强调拖尸容易造成年级间的歧视和报复心理。《哦!“拖尸”是先进的文化!!》一文从身体权利角度出发,称拖尸闹得人头晕眼花,落水者“重者碰在沙石也会头破血出”,旧生对新生像对待囚犯一样,侵犯了新生人权。格非坚决反对拖尸,理由有三:一是拖尸是无人道的刑罚,像五马分尸,拖尸团是乌合之众,未经学校赋予维持风纪、惩戒不良分子的特权;二是拖尸扰乱公共治安,影响学生休息,可能引发流血事件;三是离间同学之间的感情。燕大蔡培善坚称:拖尸是一种恶风俗,无理取闹,压迫新生,增加新生与老生之间的矛盾,拖尸是强者压迫弱者的一幕悲剧,是消解学生大众反抗的工具。

  社会舆论界多从文化角度分析,对拖尸持否定态度。如《京报》称拖尸为由教会学校传入中国的西方恶俗。有的认为拖尸到底是“不合中国人底哲学的”。拖尸在美国,原是旧生戏弄新生,藉以联络感情之意,故实行时花样百出,拖人者与参观者固感莫大兴趣,被拖者亦不以为苦;传至中国来,每每失其原义,花样既然单调,手段也嫌笨虐;同时,其目的有时是不纯正的,例如报私仇之类,有看着不顺眼就拖,导致新旧生之间的矛盾。有的认为,拖尸是西洋文化,中国人如一味地学习西洋人,就是洋奴;拖尸反对礼让,非大学生所宜有;手段残忍,是以众暴寡之戏,学校当局应禁止这种恶风。有的强调,民族需要自信心,以洋化为高,是为洋奴心理。拖尸关系民风,是残忍的恶作剧,乃人类劣根性的表现。上述论者把拖尸放到了中西文化冲突的大环境中去分析,强调拖尸的消极意义。《玲珑》则从学生身体安全方面探讨,称体质弱者有身体受伤的危险。

  2. 肢体冲突

  拖尸不仅引起了舆论争辩,还引发了新老生之间的肢体冲突。拖尸过程中,部分新生拼力抵制,肢体冲撞时有发生,甚至有小规模的冲突,导致校园秩序混乱。

  1934年清华大学反拖尸运动发展到高潮,反拖尸者组织团体,分发传单,并在《清华副刊》登载了《为反对拖尸告全体同学书,宣言有108名新生签名,宣言把拖尸置于违法乱纪的境地,称拖尸是从美国传来的一种陋习,不仅有违人权,而且违背教育部法令,破坏学校声誉。该年4月29日是清华成立23周年纪念日,大二学生准备去二院新生宿舍施行拖尸,结果走漏消息,大一新生持棍棒反抗,发出很大声响,整个校园师生惶恐不安,一夜未眠。据说第二天,二年级联合三年级四年级再来袭击,几名大一新生被拖尸才告结束。1936年9月初燕大拖尸激起新生极大反感,新生集合多人采取报复。

  3. 官方态度

  校方对拖尸的态度,前则暧昧,后则禁止。1932年10月初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讲话中称:“此种游戏,原无多大意义,如大家不作得太过,亦尚无害处。所以学校并不提倡,亦尚未干涉。”梅氏认为,拖尸过于频繁会妨害学校秩序,所以“近来我们把它取消了”。1934年教育部发文禁止拖尸。同年,清华建校23周年纪念大会上,教务长张子高宣布学生之间不得再进行拖尸活动。燕大校方从1934年起多次发文禁止拖尸,但该校拖尸活动仍时有发生。以至1936年燕大校方再发布告,措辞严厉:

  查“拖尸”一事,本校以其不合国情,曾与前昨两年,一再出示禁止在案,兹闻本年度开学后,仍有少数旧生玩于习俗,对于新来同学,施以“拖尸”,以致友谊未获,而感情先已破裂,殊非同学间善处之道。特再布告禁止,此少数学生如再顽不悛改,本校定当予以严惩。至新生方面,亦应本敦睦之谊,对高年级同学,心存谦逊,庶几能切磋学问,砥砺气节,特此布告。上述布告强调拖尸破坏新旧生之间的感情,严厉禁止拖尸,但同时也提醒新生要对老生心存谦逊。

  尽管反对之声不断,且有官方禁止,燕京大学的拖尸活动一直持续到1949年。抗战期间,孤岛中燕京拖尸风行,《沙漠画报》多次报道其拖尸的盛况,战后燕大仍有活跃的拖尸活动。可见,拖尸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身体”与“文化”:“拖尸”活动的深层次分析

  拖尸在清华和燕京等校存在了二十多年,对当时校园文化有一定的影响,对这种校园文化仅仅定位为旧习俗、美国陋习, 有失偏颇。综合前文所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拖尸:

  第一,拖尸活动是一种与清华、燕京校园文化相契合的身体规训活动。大学文化是由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大学人”在对知识进行传承、整理、交流和创新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与大众文化或其他社会文化既相互联系,又相区别的文化系统。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北平的特殊环境和学校本身的历史原因,在全国所有大学中,清华和燕京的民主风气比较浓,学生自治相对成熟。清华学校创校时为留美预备学校,经费来自美国返还的庚子赔款;燕京大学本为美国几个教会联合创办,两校受到美国文化影响不言而喻。同时两校远离城市,相似的文化、相邻的条件促使学生频繁地互动交流,成为两校拖尸文化传播与盛行的原因,并相映成趣,砥砺发展,恰在此时美国教师与留美教师引进美国大学的拖尸文化。可见拖尸在两校流行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地点的校园文化现象。

  拖尸是一种善意的身体规训,当然其中不乏恶搞成分。但总体而言,它是特殊校情下的校园文化行为。清华、燕京大学是两所殖民地教育色彩比较浓厚的大学,其教育管理,尤其是道德教育深深打上了西方大学的烙印。当年罗素到清华参观后感叹道:“清华恰像一个由美国移植来的大学校!”燕京大学情况则更甚,它是直接由美国人司徒雷登操控的教会大学,其在体制、机构、计划、课程、方法乃至规章制度诸多方面,更为直接地引进西方近代教育模式。与国内其他大学相比,学生自治程度较高,自由色彩更浓。在学生的道德行为规约方面,清华、燕京没有国内其他高校设置的训育主任负责学生德育工作。两校学生来自全国五湖四海,行为习惯千差万别,如何使这些学生加快对校园文化的认同, 汇入学校主流文化,是以提倡学生自由自治为标榜的清华和燕京学校当局必须面对的问题。身体的重要性体现在身体的各种能力、感觉、体验和管理,不仅是实施人的行动和约束时的核心要素,而且对社会系统的形成和维护至关重要。

  1923年陈铨在《清华周刊》上发文称,五四前学校领导管理严格,校风尚佳,五四之后受思想解放影响,学校对学生采取放任态度,学生自治会作用有限,学生德育方面问题很大,亟待改良。表现在行为上,随地吐痰,平日去北京城听戏,“自由出校,厕所写字,夜间胡闹,吃烟喝酒,更是作者所不愿言。现在的校风,真是无治的气象。校中既不之顾,学生方面又有谁来甘冒同学之大不韪”。尤其是“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大批东北大学生流亡北京,部分入清华为借读生,其中有的行为乖张,穿睡衣游行,图书馆内大声喧哗,迟到早退,破坏了清华学校秩序。正因如此,学校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学生自治组织来规约学生的行为。这种规约明显是处于校纪与学生自律之间的一种校园治理行为,既不是校方的处罚,又能起到处罚的功效,拖尸活动恰逢其时。可见,拖尸活动在清华、燕京大学流行有其客观的必然性。

  第二,拖尸是一种适应近代中国人的觉醒要求的校园文化,促进了学生的身体释放。传统中国强调家国观念,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读书人的一切都与家国紧密联系,偏偏少了读书人自己。晚清以降,西方的文化蜂拥而至,传统教育体制解体,新型教育模式产生。传统礼仪受到冲击,师生见面不再磕头,上学不再拜孔子,学生开始追求身心自由。学生在享受前所未有之身心自由之际,仍留有古代文人的傲气和矜持。拖尸活动完整地展现了大学生的傲气、矜持与追求自由的矛盾,以及冲突背后体现的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融合与疏离。与此同时,国家危机日益严重,硕大的爱国救国重任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心中十分无助。拖尸活动的轻松诙谐,活跃了校园气氛,使“大学生不至于像蒋委员长说的一本正经,正襟危坐的样子”。前述《清华副刊》解释中称“拖尸”可以表示亲善,表示慰劳,只是很多人把“拖尸”概念给窄化了。俗话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拖尸在家国危亡严峻形势下,促进了学生身体的释放。

  第三,拖尸之争是中西文化冲突的体现。在美国,学生把拖尸当作一种娱乐,一种消遣。《中国学生》杂志报道了当时美国大学生的拖尸,其戏弄程度远远超过清华和燕京,但是被拖尸者脸上露出的是快乐和满足,他们把被拖尸看作是一种荣耀,说明自己有个性。与之相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受儒家思想影响很大,讲究礼仪,“君子动口不动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对自己身体的爱护和礼仪规训颇为讲究。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新生理所当然把拖尸当作胯下之辱。加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权威和等级,大二学生常常以大压小,让新生戴绿帽子等侮辱性行为,引起了一批具有民主革命精神的新生反抗。可见,一种异质校园文化如果不与本土文化相融合,难免会移桔为枳,发生变味。

  此外,拖尸之所以受到抵制,与近代中国的中西文化之争有关。晚清国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击开,随之欧风美雨浸淫,西方文化如何置放,国内一直存在争议,意见主要有三种:全盘西化,中体西用,固守传统文化。甲午战败,中国开始全面学习西方,但是从清末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西化没有给中国带来富强,反而丧失了民族自信,所以知识分子开始从传统文化改造着手,强调本位文化,国民政府新生活运动的目的之一就是重塑传统文化的自信心。进一步说,面对异己文化时,我们“绝大多数反应却是民族主义的和带有种族上的好恶的”,这是拖尸长期居于一隅不能推广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四,身体的国家化导致了拖尸的终结。台湾学者黄金麟在《历史、身体、国家》一书中明确提出,近代国人身体经历了国家化的过程,其间学校教育提供了一个制度化与常规化的场域,让学生的身体在一定的教育目标导向和时空均受严格管制下,经受一系列模塑与调教。与此同时,民初大学生身体经历了自由化的过程。如前所述,拖尸由学生自发组织,校方默许。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拖尸的自由性与学生身体的国家化矛盾日益加深,导致其终结。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加强对大学的管理,全面展开对学生的训育和军训。20世纪30年代新生活运动开展,讲求礼义廉耻,更是加强了对学生身体进行全面的规训。加之拖尸造成新旧学生的冲突,虽然未引起大的流血事件,由于媒体关注,影响颇大。在这个急需稳定的时期,政府是不允许学校有纷乱的,所以一再加压。作为国立大学的清华校园拖尸在1934年之后偃旗息鼓。燕京大学作为教会大学,办学有很大的自主性,抗战初留守北平成为孤岛,加之燕京的拖尸有独特性,所以一直持续到解放前夕。

  总之,“文化”与“身体”是中国近代大学拖尸活动备受争议的两个主要聚焦点。首先,从文化的适应性方面讲,中国近代大学是西方大学移植与传统儒学蜕变结合的产物。民国时期的大学尚处于移植、模仿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异质校园文化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本土文化融合,因而移植、模仿成功了,成为中国大学校园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大学教育制度、分科制等;有些异质校园文化则因水土不服,与中国传统文化相排斥,因而在实践过程中逐步被淘汰了,拖尸活动正是如此。尽管拖尸活动在清华和燕京等大学曾风靡一时,在维持大学风纪、增加同学间感情方面起过很大作用,但终究与我国传统文化相悖,且受特殊环境限制和国内文化保守主义者的抵制,最终还是悄然退出大学舞台。其次,从身体的国家化方面看,近代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在强国保种的大背景下,学生的身体深深地刻上了国家的烙印,这与拖尸活动中学生身体的个性化格格不入,身体的国家化促使拖尸的消逝。尽管如此,作为近代大学形成与发展的初始阶段的一种学生自治活动,拖尸游戏仍能给予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其文化价值和教育意义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周洪宇,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魏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原文刊载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7年第3期,更多信息请查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