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指数 2015•规模度”旨在从教育绝对规模与相对规模两个相关维度,根据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五个基本学段的相关数据,反映国家及其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规模当年的基本情况及其排序。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是教育发展的基本状态的重要指数,它能够反映出教育的发展覆盖人口及其人力资源开发状态。 经测算,“中国教育指数 2015•规模度”结果及其排序情况见表1-1、表 1-2。
相关图表分析显示:
(一)“中国教育指数 2015•规模度”的全国均值为 5.99,其中绝对规模指数的全国均值为3.86,相对规模指数的全国均值为8.19,反映出我国各省(直辖市)区的教育人口存在“天然”差距,但各省区的人力资源(结构)规模具有一定的发展趋同性。
(二)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教育规模度大的主要有广东、河南、山东,教育规模较大的主要有四川、江苏和陕西。
(三)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教育规模度小的主要有西藏、青海,教育规模较小的还有东北的吉林、黑龙江,西北的内蒙古、宁夏、新疆以及海南。此外,由于直辖市人口相对较少的原因,天津和上海的教育发展规模也相对较小。
(四)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教育规模居中的主要有河北、湖北、广西、江西、湖南、贵州、重庆、浙江、山西、福建、云南、北京、甘肃和辽宁。
(五)中国各省(直辖市)区教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规模与人口规模大多呈现较为显著的相关性;少数省份如北京、陕西、宁夏(人力资源教育结构重心较高)和重庆、贵州(人力资源教育结构重心偏低)等例外。
(六)中国各省(直辖市)区教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规模差距为 10:3.73;其中绝对规模差距较大(10:0.23),而相对规模差距较小(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