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 | 周洪宇:做好孩子防溺水的前半篇文章



做好孩子防溺水的前半篇文章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

  每年溺水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可事件发生后,除了相关部门发文要求加强检查,难有下文。可要知道,预防才是避免事故最有效的手段。

  ■本报记者 虞 政

  重庆8名落水学生不幸溺亡的事件令人悲痛,如何减少、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

  提升安全教育专业化水平

  “当前,我们的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应急管理教育的内容虽然在教材中有所体现,学校也开展了一些教育活动,但是系列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还不够。”周洪宇说,日本的校园安全教育就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系列化,安全教育贯穿幼儿园到高中,只要孩子进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就开始了,并且学校会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分类开展教育;二是专业化,除了细致列出每类灾害的不同应对方法,学校还会邀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来校授课。

  “我国相比日本,大多数地方的安全教育连续性不够,而且大多由非专业的校内老师来讲课,系统化和专业化水平都不高,这就导致学生学得不深不透,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准确应对。”周洪宇说,有必要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使学校安全教育更加系列化、规范化、专业化,让安全教育真正能伴随学生一路成长。

  除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周洪宇表示,很多家长不是不懂安全的重要性、野游的危险性,但认为溺亡悲剧偶然性大,不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这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有时是致命的,同时也凸显了一个问题——不仅是未成年人,很多成年人的安全意识也很淡薄,应急知识也较为匮乏。孩子外出时,很多家长总会叮嘱“注意安全”,却不能指导孩子学习规避生存风险的方法和技能。

  建立多方协同应对机制

  夏季是儿童意外高发期,特别是暑假期间。根据最新的《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2010年至2015年,每年有超过5400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平均每天有15名儿童丧生;意外伤害一直是我国0岁至19岁青少年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占所有死亡原因的40%至50%,而溺水更是第一位的死因。

  “每年溺水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可事件发生后,除了相关部门发文要求加强检查,难有下文。可要知道,预防才是避免事故最有效的手段,可现在我们的事前防范手段较少。”周洪宇表示,目前政府、学校、社会等各方都做了不少工作来防范学生安全事故,但大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没有形成合力,效果十分有限。

  他认为,防范青少年安全事故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必要构建一套多方协同应对的常态化机制,并搭建一个平台,成立青少年学生安全委员会之类的机构,由政府主导,定期研究。特别是寒暑假期间,这个平台应该充分发挥作用。

  这个平台要囊括地方政府、学校、社区、家长、社会组织等相关力量,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家长要发挥主体作用,学校、社区等也应该根据自身实际发挥相应作用,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巡查检查、做好设备设施储备,全社会各方面都行动起来,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专家观点

  尽快系统有效纠正安全教育误区

  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都要讲清前提,即首先要确保自己安全,其次再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施救。

  ■储朝晖

  对于夏季青少年溺水事件频发的原因,我觉得,孩子们缺少可以戏水的场所。戏水是孩子的天性,但是现在的孩子在学校和在家的时间比较多,需求矛盾特别突出。在重庆市这起青少年落水溺亡事故中,8个孩子是相约一起外出,偷偷摸摸去游泳的。本来,出现溺水情况后,孩子们应该呼救,但因为是瞒着家长悄悄去的,他们认为不能告诉别人,所以选择自己施救,结果酿成悲剧。

  施救顺利,这次野泳就无人会关注。施救不顺利,就会导致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能把溺水者救出来,另一种是施救者也被拖下水。一旦出现第二种情况,群体溺亡的事件就不可避免。

  假设孩子游泳时,有家长或老师的陪护,游泳区域是安全的、不受大人反对的,溺亡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了。所以,一方面要防,另一方面要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公开的游泳场所,让孩子有机会学游泳、学救人,科学冷静地应对危机,处置溺水事件。

  我们过去的防灾教育有一个误区,即教育孩子要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对成人来说,这个说法没错,但要以自身条件和对现场情况的准确判断为前提。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都要讲清前提,即首先要确保自己安全,其次再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施救。可以说,这是之前我们在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误区,一直没有得到系统、有效的纠正,所以造成了一些问题。

  青少年在面对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危急情况时,首先应该做的不是自己去施救,而是大声呼救,寻找有救援能力的人来施救,我们要教育孩子做出这样的正确选择。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文字由本报记者徐姚整理)

 

  读者声音

  基层防溺水工作应防管疏并举

  基层在开展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中,不是严防死守,就是放任自流。笔者在乡村检查时注意到,许多人把防溺水工作着力点曲解为禁止儿童游泳。

  ■代 兵

  当前,正值高温梅雨季节,也是各级防溺水工作的关键期。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有很多留守老人与儿童,基层在开展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中,不是严防死守,就是放任自流。笔者在乡村检查时注意到,许多人把防溺水工作着力点曲解为禁止儿童游泳。

  其实,开展任何工作,都应该疏堵并举。选择安全,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为了安全而不顾事物发展的规律,一味地堵,往往事与愿违。禁止孩子们游泳与素质教育的初衷就有些背道而驰。据了解,不少地方政府、一些私立学校,都在关注孩子的生存能力教育,建设群众性、公共性、开放式游泳场馆,弥补儿童防溺水工作的短板,提高国民的生存技能,我们应该给他们点赞。

  科学开展防溺水工作应该防、管、疏并举。防,即适当进行提醒教育,应该由学校老师进行宣传、指导。管,即监督管护,主要由儿童监护人负责,隐患水体责任单位也应该承担可能导致溺水事件发生的区域的防护工作,设置防护相关设施,张贴警示标识。疏,即基层社区、学校与家庭应该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加强沟通,地方政府力所能及地建设一些可以满足儿童学习、锻炼的公共游泳场所,让孩子们有水可戏、都会游泳,并且掌握自救知识,这才是防溺水的关键。我们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溺水防范网络,实现防溺水工作的共建共治共享。

  (作者系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集镇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各方声音

  安全教育不是小事,更不是简单的事,而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必修课。在一些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相关课程内容十分丰富,且注重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让学生在十分接近现实危险的模拟环境中获得教育,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

——半月谈评论员 刘祎楠

  目前的现状是,很多家长觉得安全教育固然重要,但实际上却认为危险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所以我们往往能看到这种现象:数学、英语、诗词鉴赏等相关讲座家长争相参加,但安全教育类的公益讲座常常门可罗雀。在儿童安全领域中,我认为最重要的角色正是家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王大伟

  安全教育实际上是一种生活教育,不应只停留在纸面。学生必须有实际的体验,安全教育才会不流于形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在许多农村地区,溺亡事件几乎年年发生,但河湖水塘等安全的管理,依然处于“不设防”状态,甚至连一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都没有。这就导致了悲剧的循环往复。面对溺亡事件的高发,类似安全措施的普及和相关配套的建设,是当下公共服务亟须完善的一环。

——澎湃特约评论员 于平

  预防青少年溺水是项系统工程,需各方共同发力,织起多重安全防护网。努力构建政府、学校、家长以及社会相关各方“多位一体”的安全网络,齐抓共管,共筑防范青少年溺水的安全防线。

——东方网 缪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