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 事关2.2亿人!人大代表发声了



  当前年轻人租房时间越来越长,接受租房5年以上的占比达到51%;同时,市场的租赁住房仍大量存在于个人房东手中,这类存量房的房龄20年以上占比超过65%,其中约40%存在设施陈旧、装修老化、户型不匹配等问题。《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显示了目前的租赁市场现状。

  面对长租房市场中的需求、供给矛盾,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在去年“两会”期间,提出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长租房企业等建议。他认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尤其是机构化长租房,是推动完善住房租赁体系,及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工作思路。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

  南都:就长租房的发展,中央层面有多个表态:比如去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今年两会上又提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请问,从“规范发展”到“加快发展”,这一提法的转变背后释放出什么信号?

周洪宇:中央始终将住房租赁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中央提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首次将“租”置于“购”之前,代表着租房已成为重要的居民生活方式。

  2021年全国两会首次提出“长租房”,指出要“完善长租房政策”,意味着长租房作为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今年两会提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从“规范发展”到“加快发展”提法的转变,意味着长租房在这一年已取得重大突破,长租房市场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尤其是机构化长租房,是推动完善住房租赁体系,及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工作思路。

  南都:现阶段,您对“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有哪些建议?

  周洪宇:首先,要完善住房租赁法规,为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制定出台《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二是制定长租房行业标准,建立长租房行业的机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制定长租房规划指引,明确设计及公共配套标准等。三是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实名备案制度;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等。

  其次,要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一是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可将规模化的品牌长租企业纳入政府重点扶持的范围,在政策、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二是鼓励机构投资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投资机构化长租房,增加市场供给,满足市场需求;三是鼓励国有企业投资营运长租房,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导作用。

  再次,要完善住房租赁产业政策。一是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并给予长周期低息贷款,为新建、改造的租赁住房提供多渠道、制度化的长期融资渠道。二是完善住房租赁税收政策,降低长租房企业税负。三是对住房租赁企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对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进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及租赁合同备案的企业进行分类财政补贴。在一线、新一线城市中的净流入人口、租房人口较多的地区,鼓励多套房的个人房东将闲置房屋委托给专业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出租,可给予房产税减免。

  最后,还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夯实住房租赁监管和风险管控基础。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快构建长租房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对长租房企业特别是包租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防止出现“爆仓”、“跑路”等行为,切实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二是完善“互联网+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租赁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加强对住房租金的合理管控,保持市场租金水平处于合理范围内,防止出现租金过快上涨的情况。四是加快建立租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南都:跟政府主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是,“市场化、机构化长租房”是由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主导运营、通过一系列标准化改造后投入出租市场。就您的观察来看,当前机构化长租房的发展处于一个怎样的阶段?

  周洪宇:截至去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租赁人口约有2.2亿,占流动人口总数的90%左右;长租房市场规模达到1.73万亿元,但相关市场秩序仍待进一步完善。

  在当前中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中,尤其在一线城市,机构化长租房占比仍相对较低,不足5%。在出租过程中,传统中介、个人房东出租,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房源不透明、租期难保障等痛点问题,致使相关部门在管理上产生“管不到、管不住”等难点。

  目前长租房已成为缓解大城市居住问题的关键,相关的住房租赁企业也正向更加专业化的方向迈进。现阶段,还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高机构化长租房的市场地位。

  南都:我们关注到,上海、武汉、苏州等城市陆续出台政策鼓励“起居室改造出租模式”,即“N+1”的规范发展,以此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平抑单间租赁住房租金,您觉得这一模式是否可行?

  周洪宇:在超大、特大城市合理规范“起居室改造再出租”的模式,也就是“N+1”的规范发展,能有效增加单间、小户型房源供给量,提高单套租赁住房使用效率,降低单位租金标准、缓解年轻人租金压力。应该鼓励多种形态,扩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在人口净流入大、租房需求大的地区进行模式试点。

  武汉市有很好的先例,房管局通过对“起居室改造再出租”模式的运用,增加了租赁住房供应、减少了租客居住成本、房东和长租房企业收入也得到适当提高,实现了多方利益平衡。

  北京对该模式还未开放,建议充分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加强政府层面在管理上的沟通交流,持市场开放态度在租房需求大的地区尝试模式试点。

  需注意的是,此模式在改造过程中,应将个人房东、黑中介的隔断群租房,与长租机构根据一定建筑安全标准改造的“N+1”进行明确的区分界定,并明确改造的建筑、施工、消防等多项标准,对符合标准的起居室改造房予以保留并监管,对不合规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拆除。

  在更大范围的推广过程中,应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信用评级机制,培育样板机构。

  南都:此前一些长租企业“爆雷”的问题曾引发关注,您对防范风险、让行业走向规范发展还有哪些建议?

  周洪宇:规范并加快长租房市场发展,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租客的居住权,提升人口城市化质量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建议,一是要持续提高机构化长租房占比,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二是鼓励探索多种模式有效有序扩大市场供给。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对存量住房标准化改造,有效激活住房租赁市场活力,提升居住生活品质。三是加快落实全面备案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对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统一出口,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个人房东做到分类分级管理,鼓励个人存量住房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统一管理、出租、备案,不仅能规范长租房市场持续健康有序,也能在提高居住品质的同时扩大租赁住房供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