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这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新主题、新方向、新目标、新任务。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其高质量体系的建设必然赋予职业教育更多活力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但是,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并非一日之功, 厘清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现实动因、建设目标, 在新的征程、新的起点上探索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路径, 对于推进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现实动因
在新发展理念和“十四五” 规划的指导下, 建设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当下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 既是出于我国职业教育迈向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现实国情, 也是因为这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更是因为这是实现教育强国战略、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应然要求。
(一)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职业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2020年12月8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介绍“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 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迈入了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据教育部统计信息, 全国共有职业学校1.15万所, 在校生2857.18万人; 中职招生600.37万人, 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1.70%;高职(专科)招生483. 61万人, 占普通本专科的52. 90%。累计培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生5452万人, 开展社区教育培训约3.2亿人次。全国职业学校开设1200余个专业和10余万个专业点, 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 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过去十五年间, 职业教育发展已经取得辉煌的成就和发展成果。2021年是“十四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 面对职业教育迈入了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现实情况, 如何“固本培基”、实现新的突破和取得长久持续发展等问题需要教育学界同仁各抒己见, 但有一点共识是毋庸置疑的, 构建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基于新发展理念的必行之事。在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新形势下, 一个科学、高效、高质、可持续的职业教育体系能激发职业教育的内在活力, 增强职业教育的自我造血功能, 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适应性和服务性, 保障职业教育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下走得更好、更远、更长久。
(二)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新发展理念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基本精神,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指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能满足多样需求、更可持续发展、更为安全可靠的教育体系, 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作为现代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也是需要重点突破的一部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辅相成,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 职业教育作为发展区域经济和文化的生力军、作为提升就业率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手段、作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培训终身化的有力抓手, 始终站在为人民服务和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立场上, 发挥着其他教育类型不足甚至缺少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 职业教育体系与其他教育体系是相伴相生的, 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将进一步推动职普融通、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变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动终身化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在多个方面和多个角度深刻影响着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设。所以说,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 也是极具深远影响的一环。
(三)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实现的应然要求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 时期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时代主题与根本要求, 打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基础, 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是主要目标,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是核心动力, 建设教育强国是历史使命。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 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时候。一方面,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建设教育强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必然是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坚实根基, 它能全方位、系统地推进职业教育工作高效落地, 能有效解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过程的问题和难点, 能极大地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 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标志。如何检验职业教育是否现代化, 根本上还是在于职业教育本身, 要看职业教育体系本身是否具有强大活力、看职业教育体系内外是否协调统一、看职业教育体系是否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才需求、看是否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治理新格局。因此, 建设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是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在新的征程上, 势必要为建设好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而努力。
二、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
从外部来看,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 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政府有关部门、职业学校、企业是一个发展共同体。从内部来看, 职业教育体系可从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治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细化。因此, 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对外表现为职普融通,对内表现为适应性强, 内外有机结合, 对激发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发挥着重大作用。
(一) 从外部来看, 构建一个职普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加快, 对从业者的素质与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普通高中缺乏职业技术训练, 职业高中忽视了基础知识和人文素养的授予、培育,两者都走向极端, 导致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技能型人才逐渐不足, 这种普通高中与高中职教的分离、割裂的状态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建议》中明确提出“深化职普融通”, 这就为今后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职普融通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一是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放在相同的地位上;二是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校间的有机联系和整合; 三是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课程、教材、教师上的有机衔接和统一; 四是让职业高中的学生也有普通高中学生一样的机会升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五是职普融通应为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发挥核心作用; 六是在职普融通的影响下, “学生成才观得以转变, 职业教育思想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学生更加注重适性发展”①; 七是职普融通的最高目标是所有学生实现全面、自由、可持续的发展, 不再纠结于“升学” 还是“就业”, 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发展, 整个社会焕发强大生机与活力。
(二) 从内部来看, 构建一个适应性强的职业教育体系
《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这对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表现为内部适应性强, 具体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组织体系更加协调、标准体系更加科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更加高质培优、评价体系更加多元特色、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坚实有效。
1.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是一个功能完善的系统框架, 发挥着“领头羊” 作用,一套健全精细化的制度体系框架是保障职业教育稳定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并不是将国家各部门关于职业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简单地堆砌在一起, 而是一个其框架内部具有逻辑性和关联性的系统工程, 包括支持和规范职业教育运行的国家职业教育立法框架、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框架、国家资历框架和国家职业教育质量框架这四大框架。”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应达到以下几点目标: 第一, 国家职业教育立法框架逐渐配套完善、相互支撑。具体表现为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增强; 法律法规逐渐细化, 规范性和约束力提升;充分调研、实事求是, 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提升。第二, 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框架逐渐专业化、协调化。具体表现为多方管理、业务交叉的冗杂现象一去不返; 职业教育专门化管理机构出现和运行; 管理模式更加兼顾公平和高效。第三, 国家资历框架朝着终身化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为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完成, 学分转换灵活便捷; 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动态更新, 更加适应社会需求; 学习成果认定制度灵活公平; “1+X” 证书制度全面推广, 技术技能人才数量大幅提升。第四, 国家职业教育质量框架标准化、科学化。具体表现为职业教育质量专门监测机构得以成立, 专门负责职业教育的质量监控、确保质量标准的统一; 多元办学机构的资质认可制度日益完善和严格; 质量监测标准彰显职教特色; 国家质量标准和地方质量标准日益协同且富有弹性。
2. 组织体系更加协调
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组织结构主要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职业学校两大主体,又可细分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组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职业学校之间、职业学校内部组织三个维度, 三个维度共同构成了职业教育组织体系。一个协调高效的职业教育组织体系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权分明、协调一致, 不再出现职权交叉、业务重复、难以一致的现象。第二,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科学、理性、公平地对待职业学校, 不歧视。具体表现为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法人地位; 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 使之与普通教育经费投入无异。第三,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职业学校之间的权责定位清晰。具体表现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职业学校整体情况, 监督监控学校发展情况; 职业学校明确学校发展定位, 做好学校发展规划, 及时反馈情况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第四,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挥恰当, 与职业学校关系顺畅。具体表现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职业学校的干预适当, 改变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模式, 更加注重监督和指导, 并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第五, 职业学校内部管理部门间团结和谐, 有短期和长期的管理方案和学校发展规划。
3. 标准体系更加科学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由四个环节的系列标准构成, 主要指用人环节、育人环节、考核环节及保障环节, 具体包括国家职业标准、办学标准、教学标准、考核及保障标准。 一个科学客观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建设也需要从这四个环节入手, 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客观、针对性强, 具体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国家职业标准紧密结合行业、产业、企业的发展需求, 参考国际标准, 突出技能本位, 严格职业准入门槛, 使其发挥导向作用。第二, 办学标准以提高学生质量为导向, 在院校建设、师资、生活保障、安全设施等多方面达到应有标准要求, 并积极创新, 允许部分院校办学标准适当特色化, 为全面提高学生质量保驾护航。第三, 教学标准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能力为导向, 积极创新变革课程、教材、实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标准, 并允许部分院校和企业商定部分教学标准, 以达到国家教学标准规范性和地方发展灵活性的统一。第四, 考核及保障标准更加体现职教特色。其中考核标准更加重视毕业学生的道德、技能、理论知识三方面的综合考核, 更加强调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的结合; 保障标准中的学生资助、经费投入等标准更加尊重事实、灵活变通, 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以及学校的科研活动。
4.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保障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发挥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这就为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思路、指明了基本方向。现代化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职业教育治理理念更加突出多元化、协商化、民主化、法治化。具体表现为充分认识到企业参与办学的重要性, 实现政府、学校、企业的多元治理格局; 职业教育重大发展规划和更多吸收社会企业、学校的意见, 在协商基础上民主决策; 职业教育相关法律完善健全, 能起到指导、监督的作用。第二, 职业教育治理主体逐渐多元, 实现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的共生共治。具体表现为政府放宽学校的管理权, 增加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回报增大; 多元治理的机制和平台得以成立。第三, 职业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日益完善。具体表现为“职业院校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校企主体、专家治学、民主管理、社会监督’ 的内部治理结构”②; 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逐步推行, 理事会和学校制度呈现治理一体化; 行政与学术相对分离, 学术权力相对独立; 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日益完善,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健全。
5. 人才培养体系更加高质培优
人才培养体系是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 培养高质量人才是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教师培训、学生培养、职业培训三个方面,又可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两个角度进行细化。一个高质培优的人才培养体系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教师培训以打造“双师型” 教师为目标, 校企合作的教师培养模式日益健全。具体表现为针对“双师型” 教师的培训制度逐渐完善, 职业师范学校与教师在职培训一体化, 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下的实训基地增加。第二, 学生培养体系以培养高质量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产教融合校企“双元” 育人模式取得高质量成效。具体表现为产教融合配套课程、教材、实训基地建设完备;人才培养紧密对接行业、产业, 服务未来经济发展; 职业技能人才对智能化、信息化社会的适应性增强; 技能技术人才需求预测系统得以健全; 政府指导、校企协同培养的机制和平台得以完善并付诸实际; 现代学徒制相关制度、平台建设健全; 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政策、财政、土地上获得对应激励。第三, 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实现“三统一” 和“三整合”。“三统一”, 即学历与证书的统一、理论与实操的统一、学历培养的系统教学目标与就业培训的教学模块统一; “三整合”, 即教育与培训资源配置的统一整合、教育与培训专业的分类整合、教育与培训等级衔接的有机整合。
6. 评价体系更加多元特色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知识本位观, 它是以能力本位教育观为指导的, 更强调职业训练和技能提升的重要地位。因此, 职业教育评价也需不同于普通教育评价的体系, 应体现职教特色, 其评价主体也应多元化, 这样方能立足职业教育本身做好其评价工作。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包括评价观念、评价指标、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范围等方面, 一个多元特色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应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职教评价观念体现职教特色, 突出能力本位, 并兼顾人文素质的提升。具体表现为评价理念紧随行业、企业岗位需求;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积极吸收国外先进的评价理念。第二, 评价指标建构全面, 涉及基础理论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三个维度, 能系统全面地进行评价。具体表现为一、二、三、四级指标表格建构完成, 各评价指标逐渐细化; 各评价指标所占权重清晰明了; 各指标操作化程度增加, 可行性高。第三, 评价主体逐步多元化, 政府、学校、社会三元评价主体并存。具体表现为以学校内部评价为核心、政府评价指导和社会媒体评价监督为辅的三元评价机制建立并得以实施; 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调研和专家评价组负责指导职业学校的发展; 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完善其评价机制, 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 社会上有中介媒体机关和企业行业代表参与评价和监督。第四, 评价方式灵活多元, 评价方式兼顾时间、空间、内涵三维度, 凸显职教特色。具体表现为延展评价的时间,突出过程性评价; 扩展评价的空间, 使评价不仅限于课堂和实训基地, 还包括生活和社会实践; 加深评价的内涵, 改变过去把评价单纯地看作甄别选拔途径的观念,发扬评价的发展与教育功能。第五, 评价范围全面, 涉及教师、学生、管理、教学、企业、设施等方面, 以整体的、系统的观点看待评价。
7. 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坚实有效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至少有三个层面: 一是促进区域、行业或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宏观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促进职业院校发展的院校质量保障体系;三是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因此, 一个更加坚实有效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应达到以下几点目标: 第一, 宏观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得以建立, 更加突出地满足区域、行业和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需求, 及时对接新兴技术产业, 加大职业教育人力资本投入, 从宏观层面建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相关政策、制度、技术和理论。第二, 职教质量保障体系由政府、院校、社会三方共建, 中立和权威的指导、评估、监测、督导、改进机构或组织逐渐建立, 相关质量信息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得以健全, 院校自觉依法依规办学, 院校改革创新活力大幅度提升、自我调节机制逐步健全, 院校自身良性运作能力提升。第三,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教学活动严格遵循职业教育育人规律和机理,教学监控和评估更加系统和全面, 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评教制度不流于形式而发挥其真正的监督和改进作用, 学生相关信息的采集和评估更加人本化、科学化,教务处各项工作的评估准则逐渐细化并落在实处。
三、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路径
《建议》中指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 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这为建设高质量职业体系指明了大致方向。建设一个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系统的任务, 既需要宏观上的顶层设计, 也需要中观上的多方协调,更需要微观上的细化落地, 应从目标出发, 探寻一一对应的路径。
(一) 宏观层面, 健全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1. 深化职普融通, 构建新型职普关系
深化职普融通是“十四五规划” 中明确提出的努力方向, 根据现实国情, 可从相关法律法规、职普融通学校建设、学生流动三个层面思考可行路径。一是完善职普融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改变公众对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相关法律法规上应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 具有同等的重要作用”, 并明确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后果。相关政策应对职普融通相关学校的办学地位、办学目的、招生考试、经费投入、毕业去向等方面进行保障, 让公众看到实利和希望。相关媒体也应积极宣传职普融通的相关理念及优秀事迹。二是立足“大职业教育观” 进行职普融通改革, 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扶共生。黄炎培曾提出“大职业教育观”, 强调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应与其他教育类型相扶共生, 今日的职普融通改革也应如此。成立职普融通相关研究机构, 相关人员来自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领域, 加大职普融通的理论研究, 建设一批职普融通试点学校。成立职普融通专门领导小组, 用于协调和调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关资源, 推动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校间的有机联系和整合, 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课程、教材、教师上的有机衔接和统一。三是改革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和职业教育学历制度, 促进中职向普高的流动、中职向本科教育的流动、高职向研究生教育的流动。建立中职学生与普通高中之间的流动和转化机制, 如在高一期末可给予学生自由选择的机会或参加相关选拔考试的机会。增加中职参与高考和录取的名额, 将一批普通本科改造为应用型本科或新建应用型本科, 同时招收普高和中职参加高考的学生, 并协调好对应比例。应用型本科开设相关职业研究生专业学位,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 招收应届或非应届的高职或应用型本科相关专业学生。
2. 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体系
当前职业教育国家制度体系主要分为职业教育国家立法框架、职业教育国家管理制度、职业教育国家资历框架、学分银行四大方面。第一, 及时更新国家职业教育立法框架, 把职业教育发展最新问题在法律法规上细化。如将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机构办学、“1+X” 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等最新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纳入国家立法, 这可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如德国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和2005年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都从国家立法层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细化, 使其有法可依, 真正让各项工作落地。第二, 建立专门的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机制, 提高职业教育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尽管该项提议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并不成熟, 但依旧可以进行试点研究, 如选取某地区, 成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 专门负责该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 统合原本相关的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就业培训部门, 由专业的人对口管理, 政府以指导为主而不过多行政干预, 只对其进行年度评估。如英国在1995年将教育部门和就业部门合并为“教育与就业部”, 专门统筹负责各项事宜。第三, 建立终身化的国家资历框架。重新对现在的职业证书体系进行评估, 删去部分过时的证书, 更新和认定新的社会需要的职业证书。开发新型产业领域的职业准入门槛, 设立对应的职业证书。第四, 创建全国的学分银行系统, 完善网络学分库, 健全学分的认定和存档机制, “增加学分银行中学习成果类别, 完善转换规则。并出台转换规则的指导性意见, 对可转换为学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模块以及其他学习成果, 要有具体的规定, 做到细化、量化, 方便操作, 不能产生歧义和漏洞”。
(二) 中观层面, 完善政校企层面的组织、治理和育人体系
1. 构建一个政校间职权分明、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
政府和学校是职业教育办学的两大主体, 其两者之间的职权责任、利益关系深刻影响着职业教育办得好不好。首先, 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职业教育和培训学校系统管理的有机统一, 将职业教育资源系统整合起来, 避免行政分割、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的职业教育管理格局。同时可“建构一种发展型政府协调政府管制和高校自治、政治逻辑和教育规律、科层管理和项目竞争、运动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深层次的实践关系,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其次, 明确政府职能以指导、激励和监督为主。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继续发扬政府的宏观战略指导作用, 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和绩效考核。政府提供财政和土地激励, 发挥激励者功能, 提高职业学校主导办学、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政府组织专家团队对职业学校发展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明确监督人员的专家性质, 减少行政级别的人事安排。最后, 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 激发学校活力。职业学校可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现状开设新专业, 只需及时向政府部门上报备案, 取得审核通过即可。制定出尊重事实、尊重规律的职业学校《办学章程》, 章程内容应大致包括“法人特征、办学理念、办学使命、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办学基本制度、文化传承创新以及人财物的管理”等七个部分。同时学校可根据市场就业需求自行开设相关课程。政府推荐相关教材, 学校自主选用或自行编订。学校可以自主变革授课模式,自主创新产教融合模式。
2. 构建融合、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治理新格局
“好的职业教育治理既有权力配置的优化、制度执行的强化, 也有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深刻转变, 进而不断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用治理的协作机制和纠错能力化解合作矛盾, 保障职业教育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因此, 可从治理机制、治理主体、治理形式三个角度进行思考。第一, 推动制度、法律和民主融合治理机制的形成。融合治理的内生逻辑是多种治理力量共同发力, 相互补充和完善,从而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通过制度、法律和民主的融合, 让融合治理贯穿职业教育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显著改善过去单一治理模式的弊端。第二, 构建职业教育多元主体治理格局。推动政府、行业、企业、民间智库、社会团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 完善治理结构。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政府发挥引导作用, 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推进“管办评” 分离, 建立协商合作机制与竞争机制。”职业学校成立理(董) 事会, 其中至少50%人员来自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民间智库为政府提供购买服务, 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第三, 协调多方主体的利益和权责, 实现共生共治。构建一个合理的治理框架, “在这个框架内,分配职业教育利益相关方参与职业教育共同治理的权利和机会, 通过博弈实现各种权利、价值和利益之间的平衡”, 从而实现职业教育各主体的共生共治, 提高各主体参与治理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3.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 育人模式
中国制造正逐步走向“智能制造” 的新发展道路, 这也意味着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有了新的要求, “ ‘中国智造’ 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至少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应该是知识型技能人才; 二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应该是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职业人才; 三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应该是新型复合能力人才”④。因此, 在新的社会发展趋势下,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双元” 育人模式应该从专业和课程、特色学徒制、校企共同体三个维度去寻求对接的方案。首先, 对接产业办好专业和课程, 开发新兴产业对应专业和课程。每三年左右对市场产业发展需求进行调研和评估, 抓住产业人才需求接口, 淘汰或更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完善对应课程体系, 提升校企合作育人的对接紧密度, 提高“双元” 育人模式的效度。其次,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展开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将优秀经验进行推广。落实好企业主体、学校配合、政府指导、行业评价的现代学徒培养模式, 推进现代学徒制相关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培养协议细节。培养“双师型” 教师队伍, 强化师徒间的沟通和指导, 探索多样的师徒结构。最后, 深化校企合作, 打造校企发展共同体。“完善校企合作的动力合作机制、交流协调机制、互惠共赢机制、共同治理机制、保障激励机制”, 打造校企发展共同体。推动校企双方科研人员进行技术开发与科研成果转化, 实现技术变革和产业驱动引导下的校企深度合作与共赢。
(三) 微观层面, 优化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标准、评价和保障体系
1. 坚持能力本位观, 创新优化学校教学标准体系
能力本位观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理念, 它强调学生对职业能力的掌握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目标。在能力本位观的指导下, 提高教学质量可以从课程、教材、教法三个角度思考可行路径, 不断创新优化学校教学标准, 提高教学质量。第一, 基于社会现实需要选取确定能力本位观的课程内容。“知识的传播是能力本位教育过程中最基本的活动内容。因此需要清晰理性地认识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什么是知识的价值所在; 其次是哪种知识价值最高; 最后是何种知识最有价值。正视并回答好上述三个问题, 对促进能力本位教育的实施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因为能力本位教育与社会的具体生产活动最为接近, 更直接。”也就是说, 课程内容的选取一定要紧密结合社会现实需求, 及时更新和变革。第二, 教材编写的标准以能力提升为核心。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 突出直观、具体、生动、形象、迁移的编写原则,让学生在教材中就能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对应生产工作的真实场景, 以提高学生的迁移力和联想力。教材中正文部分的编写应突出应用性、创新性、解惑性、循序渐进性, 让学生在存疑——思疑——解疑——再思疑——再解疑的螺旋上升式的学习过程中深刻体会到技能学习的关键要点、逻辑思路和行动建构, 提高其自身的迁移和建构能力, 真正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素养。第三, 建立真实应用驱动的教学改革机制, 不断优化教学方式。以真实生产场景和环境为出发点, 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 在仿真的情境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催生学生的思考与实践。开发与探索新型学徒教学方式, 以真实工作任务联结教师和学生, 并“建立兼职师傅队伍, 构筑亲密师徒关系, 相互介入改变身份; 完善技能工作标准, 模拟真实职场情境, 共享技艺营造情境”, 打造更加高效高质的学徒课堂。
2. 坚持质量导向, 以高质量统领评价体系建设
职业教育评价体系的优化应坚持质量导向, 从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主体等方面进行创新和变革。一是把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评价的检视标准。正如陈宝生所言: “从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结构类型、评价方式、内在活力、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标检视, 突破制约点和瓶颈因素,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为统领,推动整体性流程再造、机制塑造和文化打造。” 二是创新职教评价方式, 推动职教评价主体多元化。以高质量为导向, 结合产业人才需求, 创新评价方式, 评价变革兼顾评价的时间、空间和内涵。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积极支持各类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 如建立示范性培训评价组织, “选拔示范性培训评价组织, 由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选拔,建立退出机制与转换机制, 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进行选拔, 从而得到相关行业的认可”, 由专门培训评价组织中立、公正、公平地进行对应评价, 实现评价的高信度和高效度。三是完善职业院校内部质量评价制度。逐步完善校内评价制度, 健全相关评价标准, 逐步扩大校内评价的范围, 使评价涉及育人全过程。开展职业院校元评价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增加院校内部评价的自我监督和调节能力。
3. 加大资金投入和信息化建设, 提升质量保障体系的效力
当前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 保障的效度还不够高, 保障的维度还不够广, 其主要原因就是经费不足、信息化建设软化。因此, 可从经费投入、信息化平台、数字化课程体系等方面去完善。第一, 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 拓宽资源投入途径。“建立起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与调配的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专项专用制度, 避免职业教育经费被挪作他用, 以保证各级政府下拨的职业教育经费能足额投入职业教育院校的实际建设和教育过程中。” 加大职业教育捐赠的优惠政策、典型案例、社会效益的舆论宣传。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投资职业教育。第二, 健全职业教育相关信息化平台。推动产教融合信息化平台建设, “协同多方开发开放化、互动化的网络虚拟平台, 搭建数字化、集成化的全要素场景, 打破时空的限制, 最大效度地聚集资源,实现实体平台与虚拟平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相关学习平台和实践平台的信息化建设, 实现产学研在信息化平台的高度融合和配合。第三, 建设数字化专业课程与教学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改造课程体系, 提高课程的信息化水平, 提升课程与现代信息化产业的对接性。把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嵌入教学中, 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能力。推进数字信息、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等领域相关专业的建设。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 并将其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部分。
来源 |《长江教育论丛》(2021年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