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周刊丨代表委员热议非学科培训监管:不能简单照抄学科培训治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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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减”政策实施之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大力压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持续升温。不少学科培训转型为非学科培训,资本涌入,教培行业似乎要迎来新的“风口”。

  随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深入,发现一些地方的非学科类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机构资质不全,培训人员鱼龙混杂,预收费监管不完善,部分培训机构借“双减”之机肆意涨价、过度营销、制造社会焦虑……这些问题已经引发各方关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今年将成为监管重点。

  但与学科类培训相比,非学科类培训门类更多,更复杂,既不能放任其野蛮生长,也不能因噎废食,如何加强监管值得探究。在今年的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就此提出建议,希望教培行业校正发展方向,朝着规范、健康的道路发展。

 

  非学科校外培训发展误区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门类繁多。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调研,目前全国有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的机构30万家,其中依托体育、科技、文化等本行业主体业务,开展体教、科教、艺教、产教融合业务的兼营机构占总数一半以上,大大小小的专业门类千余个,从业人员数以百万计。

△刘林

  刘林认为,作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非学科校外培训不仅缓解了校内非学科教育师资、场地、经费不足与群众子女广泛、多样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且为广大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拔尖创新人才的个性化成长、人口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相关产业发展、专业人员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非学科校外培训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刘林指出,很多非学科培训机构的主管政府部门不明确,行业管理不到位,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不健全,对一些有必要实施许可证的事项没有建立审批制度,价格监测与指导机制不完备,质量认证、信用评价机制缺失。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发现,目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份明确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相应主管部门,仍有多个省份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大部门省份未出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除了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浙江等部分省市和个别试点地区的文旅部门、科技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发布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外,大量存在的体育类、文艺类、科技类培训机构暂时缺乏国家层面的行业规范指导意见。

△周洪宇

  周洪宇指出,“双减”政策实施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大量增加。一些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进入中考政策进行过度解读,制造焦虑,导致部分体育、艺术类培训项目需求较为旺盛,价格较快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成效。

  “一些资本有意投向素质类、职业技术类机构可能会引发过度逐利的潜在风险。”刘林说。此外,他发现,一些机构不规范、不诚信办学,虚假宣传、价高质低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时也时有发生。

 

  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非学科培训的发展存在问题,需要治理,但不能简单照抄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治理方法。刘林认为,学科教育与校内教育同质化特征强,但大多数非学科校外培训与校内教育差异性大,互补性强,而且不属于刚需,不会造成内卷。“应当看到非学科校外培训的积极作用,以引导其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为政策目标,千万不能图省事,不去想办法引导,一减了之,更不能片面夸大其负作用,一棍子打死。”

  “非学科校外培训门类众多,专业性强,应当根据各学科门类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刘林强调。

  具体来说,对与中考、高考关系密切的非学科培训,可以参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于其他门类的非学科校外培训,应当遵循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以多样化手段引导其健康发展。

  他希望,校外培训机构也能端正办学目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支持行业组织研制服务标准、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估和信用评价机制、实行黑白名单制度等行业自律手段,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主动自律、健康发展。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租个场地,招几个人就可以开一个培训机构,然后招学员,收学费,用学生预付的课时费维持运转甚至扩大规模,这是很多培训机构的运营方式。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关门跑路,造成大批家长退费难。今后,这种模式行不通了。

  刘林提出,要从明确业务归口主管部门入手,对必须监管的重点科类,从规范机构设置标准、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入手,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周洪宇建议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批,除对基本的办学许可证、办学场所面积、开办资金、消防许可、师资配备提出要求外,也要对培训机构预付费保证金和后续设置专门的银行托管监管账户提出相关要求。

  “针对非学科校外培训的老问题和新苗头,从健全预收费资金监管机制、收费标准公示办法、招生宣传广告备案制度等方面着手进行规范。”刘林说。

  在他看来,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众多,形式多样,市场化程度高,情况复杂,如果全部全面全方位实施监管,行政成本收益不成正比,应该抓关键促规范,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常态化监管

  执法人员来了,装模作样。执法人员走了,一切照样。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一阵风”、“运动式”的监管收效甚微。

  周洪宇强调,要强化日常监管。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非学科类分类管理规范,分类厘清教育、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的监管事权,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体育、文旅、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日常管理,形成协同管理的合力,实现常态化监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内容、财务收费、安全管理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周洪宇提出,培训机构应缴纳预收费风险保证金,最低额度应该不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学员缴纳的学费必须打到监管银行的指定账户,课消三个月后经过申请才能打到机构账户。

  刘林提出对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价格动态监测机制,必要时依照《价格法》特别规定进行及时调控。

  周洪宇表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价格管理,遏制非学科类培训市场营销急速升温、价格过快上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双减”政策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