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 | 加快推进《教师法》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简称《教师法》)从1993年10月起颁布实施,中间几经修订,总体上看取得了相当成效,但也有一些内容落后于形势发展需要,落后于教育发展需要,所以必须尽快修订。”日前,在2022年长江教育论坛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表示,今年他带来了《关于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议案》。
  周洪宇一直高度关注《教师法》的修订,近年来,他围绕《教师法》的修订提出了“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公职教师不得有有偿家教行为”等重要建议,不少内容被吸纳进入政策文件之中。在周洪宇看来,保护教师权益要抓“根本”,而这个“根本”就是《教师法》。
  《教师法》自颁布施行以来,对于提高教师的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教育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师法》的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和要求,有的规定甚至严重滞后。
  实际上,《教师法》的修订是纳入了“十三五”立法规划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按等级分为三类,按优先级来看,第一类是继续审议项目,第二类是初次审议项目,第三类是预备审议项目。《教师法》目前只处在第三类,所以我今年建议把它调整为初次审议项目。当然,如果具备了一定的修法基础,又达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从第三类调到第一类,也完全有可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十三五”立法规划中,它也只处在第三类,但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家庭教育的呼声很高,所以这部法律落地就很快。
  除此之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也相继出台了很多与教师相关的文件,比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我们从2007年以来就一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确定教师的法律地位。按照国家意志培养人才,本身带有公务性,所以中国的教师,既是专业人员,也应该是公务人员。所以说,现在已经有了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我们就应该把它变为法律,增加到《教师法》中,这样才更科学。
  《教师法》的修订是一个很紧迫的任务,而且我们已经具备了修法的条件,所以今年我希望尽早完成《教师法》的修订。

 

  来源:新京报、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