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互联网+”时代政府如何更好地推动教育公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大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周洪宇

  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自人类有教育以来,人们就一直在追求。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而变化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标志着我国利用信息技术来推动教育公平已经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该如何来推动教育公平,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政府应加大对互联网教育的投资,尤其是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的投资

  互联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是“互联网+”的前提,互联网教育的推广和全覆盖需要学校网络,要有一定数量的电脑或平板电脑。国家和政府在教育信息化进程中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大部分的大、中、小学校来说,这些基础条件已经实现。然而,不排除在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还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无法开展互联网教育,而这些地方在师资水平、办学条件上本来就存在明显差距,是最需要通过互联网教育来推动教育公平的地方。因此,国家和政府尤其要关注农村,关注贫困地区互联网教育的发展。从教育公平角度出发,政府应加大对互联网教育事业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的投资。只有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互联网教育在各地的推行才能有力。政府对农村实施互联网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在分配上,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即充分考虑各区县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和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财力充足、教育发展水平高的区县应少补助或不补助;财力薄弱、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县农村应给予更大数额的补助。在使用上,应该根据各地区互联网教育发展的实际困难来确定教育专项资金的用途,提高使用效率。尽快让所有的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乡村的教学点接上宽带互联网,以政府招标的方式大规模订制平板电脑给乡村学校,以满足最低互联网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在各国都在试验用教育信息网络化终端——电子书包,我国在政策上也在支持电子书包的加速发展,这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加入互联网教育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新举措,实现国家互联网教育的全覆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

  国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国家可以通过完善教育立法的手段来大力推行互联网教育,从而促进教育公平。应尽快制定颁布《网络教育法》(或《远程教育法》《在线教育法》),明确网络教育(或远程教育、在线教育)的责任主体、办学主体、著作权、师生权利和义务、学业证书、教育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应尽快制定颁布《终身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明确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的责任主体、办学主体、师生权利与义务、学业证书、教育责任等问题。应修改现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学位条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教育法律中有关条款,以及相关教育法规规章等的有关条款。把与互联网教育相关的问题在教育法里面得到新的体现与阐释,比如,学生通过选修互联网教育课程可得到学校的学分,不同学校之间的学分可以互换。这样,学校也可以根据教育法的新规定来鼓励学生参与互联网教育,每个大学生一年可选修1 至3 门世界一流教授讲授的互联网在线课程。同一门课程,学生可以选择互联网在线学习,也可以选择本校教师的讲课,只要考试合格,都可以修到学分。此外,还可以通过全国各省、各学校之间互联网教育学习平台与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课程互认,学分互认。再进一步发展,还可以拓展到所有学习者。互联网教育中的学习主体由在校学生向全体国民扩展,学习阶段由在校期间向人的一生延伸,如果能辅以学分积累、转换和认证机制,就能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打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渠道,形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减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教育的不平衡状态,进一步实现教育过程公平。通过教育法大力推行互联网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也是维护教育公平已有成果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加强互联网教育的宏观引导,有针对性地推进教育公平

  从教育公平角度出发,考虑我国互联网教育发展对推动教育公平的战略问题,尽快编制我国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规划与政策,加强对互联网教育与教育公平的研究,从国家层面确定互联网教育对促进教育公平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预期目标。政府在政策方面,可以提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领域层次目标、推进教育公平的项目层次、区域层次(税收方面、放权方面)、企业层次的优惠政策,实行让民间企业参与的政策,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和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领域,多开发互联网教育在线课程,提高普通高校的教育质量;在职业教育领域,多开发一些有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课程,解决专业师资不足及专业课缺乏的问题;在基础教育方面,重点应该放在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上,促进区域的教育发展平衡。在继续教育方面,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大众文化的普及和建立规则和标准上。政府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教育公平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转向。数以亿计的普通移动手机用户一起参与了互联网教育的投资。同样云计算基础设施也是由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民营企业建设和运营。在“互联网+”时代,新基础设施的投资就由过去的政府或者国有大企业主导,逐渐向民营企业和个人主导转向。由于投资主体的变化,服务模式和控制权也发生了显著改变,消费者主导权增强,用手中的设备“投票”,直接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信息经济的治理模式也将从原有的集中控制向依靠大众创新、共同治理方向转变。因此,政府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互联网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把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企业等机构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发挥出来。比如,对白领的再培训、社会的个性化教育培训等,市场能做的,应该鼓励商业机构用市场机制去解决,或者通过政府服务外包的模式,让民间机构去参与解决。营造开放灵活的合作环境,推动校企之间、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广泛合作,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良性发展格局。

  政府应通过打造支持个性化学习的服务环境,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

  “因材施教”、“人尽其才”是教育发展的更高阶段,也是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将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消费需求数据、信息得以迅捷地传达给生产者和品牌商。生产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组织物料采购、生产制造和物流配送,使得生产方式由大批量、标准化的推动式生产向市场需求拉动式生产转变。这一个性化的服务同样存在于“互联网+教育”里,互联网教育可以让学习者在个性化的时间、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中,根据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提供学习者个性化的学习内容,还有大数据分析,对学习者的学习过程有更多的个性化支持,可以达到因材施教,有利于促进教育的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从这个角度来讲,倡导营造支持学习者个性化的互联网教育环境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而这恰恰是传统教育所不具备的。

  因此,政府和教育机构应该更多的关注互联网教育环境下的个性化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开发。在网络课程平台中创建并完善学生海量数据收集与智能化统计分析功能,利用学习者在参加网络学习活动时留下的数据进行分析,深入地观察学生们的学习活动,剖析学生与在线文化类课程、课件之间的互动情况,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对学习效果进行反馈。通过学习分析,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服务。比如,科学地对学习分类,从而细化到学习目标的分类和达标程度层次的个性化划分,再根据不同学习者的个人学习基础和水平实现学习目标分类和达到达标程度的个性化组合,以最科学的方式呈献给不同的学习者。回应每个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如学生学习过程中对某类文化知识感兴趣,及时推荐相关的学习资源;遇到困难时,能根据数据仔细分析,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使学生保持学习积极性。

  教育公平是最本质的社会公平,也是最广泛的社会公平。政府应该充分认识互联网教育对推动教育公平的价值与意义,不断加强对互联网教育的宏观引导,政策支持,加大对互联网教育投资,为所有学习者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教育,使所有愿意学习的个体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任何年龄阶段都能共享现代化教育的发展成果,为公民实现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