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连出两份新规,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并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将开展学校健康行为养成、师生健康素养提高、学校卫生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治理提升等四大行动。同时,要求加强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

  一、学生健康行为养成行动,明确了具体的标准:

  1.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方面,在食堂、厕所、操场等公共区域设置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2.城镇学校厕所应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农村学校公厕应满足粪便无害化要求;

  3.学校内应配备垃圾筒,定期进行垃圾清运;

  4.寄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至少1次。

  二、提升学生身体素质方面:

  1减轻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2每天做2次眼保健操,每学期组织2次视力监测,教室采光照明、学生用眼距离、黑板采光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开展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师生健康素养提高行动包括:

  1.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洗手、通风、爱眼、爱牙、无烟、防治结核病和艾滋病等健康教育;

  2.推广“湖北省健康素养测评”微信小程序进校园,60%以上学生达到健康素养合格水平;

  3.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4.初、高中应开设健康教育课程,设置性教育等生理卫生课程;

  5.高中及大学开展艾滋病感染者案例警示教育等。

  三、学校卫生制度落实行动

  1.初中升高中的新生入学要将结核菌素实验(PPD)作为健康体检必查项目;

  2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高中及大学新生入学必修课程。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3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四、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

  1.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加强校园食品店和学校食堂管理,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落实晨检制度,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1.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适当增加反欺凌暴力、反恐怖行为、防网络沉迷、防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等教育内容。

  2.按照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档案制度,开展心理咨询、监测和危机干预工作。

  3.在开学初和放假前召开学生主题班会,指导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强化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班(团)工作及学生实践活动,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4.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教育,鼓励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设置安全教育实践场所。社区、家庭要经常对青少年开展安全教育。

  二、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1.学校选址要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等符合安全标准。

  2.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

  3.学校外墙或场地外缘200米内禁止设置娱乐、上网服务、彩票点、油气站等场所,50米内禁止设置集贸市场、垃圾站和地上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4.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

  5.公安机关要在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建立日常巡逻防控和高峰勤务制度,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在学校周边交通路段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三、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各地每学期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校园校舍及设备设施、食品卫生等进行大排查,建立整改清单,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学校要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健全家校联系机制

  完善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制度,搭建便捷交流平台,畅通家校联系。组织学校、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学生监护责任。

  五、健全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

  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及时评估和预警,指导学校做好防范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支持专业机构(组织)提供教育部门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教育、管理标准等相关服务或产品,帮助学校开展专项安全演练、预防和转移安全风险等工作。

  六、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按照标准配备学校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设置警务室和报警点,落实“一校一警”巡查护校制度。

  在校园重点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各地要将校园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接入公安部门监控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安防条件不达标的新申办学校,不得审批设置。

  七、建立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学校举办者要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

  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学校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会同教育部门依法规范保险公司与学校的合作,严禁违规推销保险产品。提升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投保学生平安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的意外和疾病风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

  八、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组织专项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地方,要以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教育部门要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