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民事司法的基本依据,因此被视为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5月22日,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引起湖北代表团热议。
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法典化方式确认、巩固和发展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果,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标志性立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民法典草案审议过程中,湖北代表团代表一致认为,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说,编纂民法典,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固本之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说,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代表团副团长王晓东说,民法典是国之大典、民之大本、政之大纲,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国家法治大厦根基,对于规范民事行为、保障人民权益,对于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出台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民法制度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对人民意愿的充分尊重,体现了对人民权益的充分保障,必将凝聚起最大社会共识,必将有力激发人民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代表团副团长王玲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繁荣昌盛的标志。编纂民法典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法治建设部署,是党中央交付的重要政治任务,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代表团副团长周洪宇说,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法典,必将使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到新的高度,实现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的不断转化,也将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