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后接受高中教育以及高中毕业后参加高考的问题已经凸显,而且这一群体人数日益增加。”在今年的人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及时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数量约1400万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面临着初中后升学的难题。
针对在流入地就读高中的情况,周洪宇建议,凡非流入地城镇户口,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同时在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了就业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要在流入地读高中的,必须在当地读完初中并参加中考,各批次高中录取分数线与当地考生相同。每学期开学前,可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暂住证、就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暂住地教育部门或其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针对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情况,周洪宇认为,应该根据地方原户籍学生总数,特别是当年考生人数变化的情况、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与高教资源、财政资源可承受的能力与范围,逐步放开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限制。
对此,周洪宇提出具体建议:
——按照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限额审批,提前公示,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参加高考。
——具体操作时,有关部门首先要对当地流动人员子女适龄人口的数量作出科学统计,再测算每年地方教育资源和财政资源的可承受程度与范围,对最多每年能允许多少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参加高考,有一个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
——可以考虑借鉴内地有关部门给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内地申请者分项打分的做法,设计一个权重不同、相对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公示每年能安排多少。
——流入地政府提前告知后,将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可以避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高考升学时产生诸多后遗症,也能有效防止“高考移民”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周洪宇说:“改革要逐步推进,我们可以从中职到普通高中,从地方所属院校,特别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到地方重点大学,乃至国家重点大学逐步放开。”
相关背景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统筹研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