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 付卫东:破解相对贫困教育扶贫仍大有可为



破解相对贫困教育扶贫仍大有可为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等目标”。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0.6%,消灭绝对贫困近在咫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是未来扶贫的重要任务,教育扶贫同样面临新挑战。

  教育相对贫困具有多维性的特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因经济贫困导致失学辍学之外,还包括学生的知识贫困、能力贫困、心理贫困、文化贫困和信息贫困等。并且,教育相对贫困存在明显差异性特征,包括经济方面的差异性和非经济方面的差异性。还有,教育相对贫困具有脆弱性特征,也就是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绝对贫困转向更加隐蔽的相对贫困,有可能由于自然灾害、突发疾病和突发事故等原因重新返贫,也有可能是贫困边缘学生因家庭应对疾病、灾害等风险能力弱从而陷入贫困,还有可能是学生因家庭环境等原因导致心理贫困,由于城乡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环境的差异导致信息贫困,等等。

  进入相对贫困阶段,意味着我国教育扶贫的范围和内容都大大扩展了。就教育扶贫的范围而言,以往主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校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精确对准特困地区薄弱学校和贫困群体。2020年以后,教育扶贫目标转向城乡并重的薄弱学校和相对贫困家庭子女,也就是说,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和薄弱学校同样得到政府的扶持。就教育扶贫的内容来说,教育扶贫不仅仅是满足“有学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满足“上好学”“就好业”。因此,重点解决学生知识贫困、能力贫困、心理贫困、文化贫困和信息贫困等问题,大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保证就好业,是相对贫困阶段我国教育扶贫的重点任务。

  进入相对贫困阶段,我国教育扶贫具有长期性特征。绝对贫困的消除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和居民间收入差距的存在,决定了相对贫困人口的长期存在。因此,以收入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教育扶贫对象也会长期存在,因而教育扶贫具有长期性。由于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是动态调整的,因而不少贫困边缘户会随着认定标准的改变而进入相对贫困人口行列,因此教育扶贫对象也会随着认定标准动态调整而调整。进入相对贫困阶段后,除了满足“能上学”以外,更重要的是保证“上好学”“就好业”,而提高教育质量和就业质量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这都决定了相对贫困阶段教育扶贫的长期性。

  那么,进入相对贫困阶段以后,我们如何进行教育扶贫呢?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动态化的相对贫困学生群体监测机制。根据核查结果、人口变动、返贫和新产生贫困情况,确保城乡所有符合相对贫困标准的学生群体全部纳入帮扶范围。二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质量与资源配置标准体系,注重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强区域教学共同体建设,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三是注重教育扶贫多维性。制定相对贫困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搞好就业能力培训,给予他们创业培训补贴、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注重相对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干预他们的心理,增加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态度,增强自我应对逆境的心理承受力。促进心理健康状况的改善;对相对贫困学生进行责任文化观念教育和主体性文化观念教育,树立反贫困主体意识,在自身反贫困中持有积极能动的心态,积极提升自身反贫困参与能力。四是建立解决教育相对贫困的监督和评价机制。跟踪相对贫困学生的成长过程,确保教育扶贫资金用于实现全面发展,提高新时代教育扶贫实效;针对相对贫困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考核评价,实现教育高质量脱贫。

  (作者付卫东系教育治理与智库研究院研究员、长江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