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教育垄断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



编者按:2010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针对一些热点问题,腾讯网、中国网联合对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进行了连线。在连线中,周洪宇代表认为教育行业中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规范,同时认为教师配置有待优化。以下为连线实录:

问:您好,周代表,两会即将召开,请问您最近都关注哪些热点话题,同时也想知道您在这次两会上会就哪些问题提出议案?

周洪宇:这次我会就教师教育、师范教育谈十个方面的问题,我还可能提一个关于教师教育的政策建议,可能合在一起谈,也可能是把它分开谈。

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

教师教育这里面主要是十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因为我们现在的教师不是教育公务员,所以他们的工资、待遇、福利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最近这些年来,关于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不强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所以只有从制度上把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才有可能彻底地解决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这些问题。

教育公务员又与一般公务员不同,他是一种特殊的公务员,具体怎么特殊呢?建议里也做了一些分析,同时谈到作为教育公务员有它的专业性要求,不能简单地按照公务员的方式去管理他们,所以公务性与专业性是教育公务员的两大特性。把教师列为教育公务员,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但是又算在整个大的公务员的框架里面,这是一种制度的创新,这是第一个建议。

教育行业该建立专业标准

第二个建议就是教育行业、教育职业应该有自己的专业标准。教师应该做到什么样才算是教师?但是关于教师的比较完整的标准我们国家是没有的。很多发达国家早都颁布了自己的教师的专业标准,只有建立、颁布、推行教师专业标准,才能使得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得到真正地提高。

教师行业要像工程师、医生、律师一样的建立自己的专业标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教师的。在专业标准里面,它要涉及到这么几块,第一个是它的专业标准、第二个是它的课程标准、第三个是它的认证标准、第四个是它的评估标准,这一块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应该尽快制定。

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第三个建议是要实行国家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我们现在对教师有一个教育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虽然很多人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但是本身的素质参差不齐,原因就是国家没有像对司法人员一样采取国家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标准,国家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师的水准。

前三个都是从性质上、专业标准上、考试制度上来保证教师水准的。

完善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

第四个建议,就是完善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院校。

我们现在有了师范生免费制度,但是现有的制度还存在着不足,主要就是国家教育部部署的六所师范大学每一年全国才招收一万免费示范生,而一万名的免费师范生,远远满足不了各地对于教师的需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

这就需要把这个制度尽快地推广到省属院校,只有推广到省属院校,才能使师范生真正学成以后能够留在当地服务。现在这些师范生招与不招对这六所重点师范大学影响都不是很大,学校的声誉都很好,及时不从事师范(行业)到哪里都会有人要,倒是那些省属院校(的学生)出路比较困难,还需要有政策来支持。所以需要进一步地推广到省一级,吸引优秀的人才到师范院校。

建立国家购买服务制度

第五个建议就是要建立国家购买服务制度。我们国家现在有两个与之有关的,一个叫做教师特岗计划,是国家教育部实施的,每年会拿出一定的名额和经费来做这个事情。

还有一个就是比如湖北市教育厅做的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它的标准、方式跟国家特岗计划接近,但是它资助的名额、力度没有国家特岗计划有力。国家特岗计划是对于凡是享受国家特岗计划的大学生,只要你愿意做教师,每年给你资助一万块钱,然后根据你的表现再奖励一万,工资高于当地的收入,工作三年以后,这个计划解除,你可以自由选择。

湖北省做的是每年五千,这个金额要少于国家的特岗教师计划,但是这两个都是一种探索。国家公费制度也就是我讲的这四个制度,它也不能完全解决教师的需求问题,有些公费师范生读了师范大学,但实际上他并不愿意从事教师工作,只是因为家庭比较穷,到大学去读了,快毕业的时候希望解除这个合同关系,(但)国家规定是享受了示范公费制度的话,应该到基层去从教三年以上。

实际上就是说,可以吸收一些优秀人才到师范院校去读书,但是能不能真正到岗位服务倒不一定,所以就需要建立第五个制度,进行教师教育的创新,由国家来购买阶段性的服务岗位。

刚才讲的第五点,是关于建立国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岗位制度,这个制度我们国家没有,它实际上是利用市场经济原则和人才流动原则,只要愿意从事教师职业的,不管你是不是师范院校的,只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拿到了国家资格证书,就可以到急需这个岗位的学校从教。

这是根据需要来决定聘请你、购买你的服务,跟前面的师范生的免费制度不一样。前面是先吸引你来读书,但是你能不能去就不一定,现在是根据需要倒过来。国家在这个市场上,目前只买了服务,就是我刚才说的推广计划和农村支教行动。

现在国家这个制度并没有完全成型,我的意见就是要建立一个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岗位制度和国家公费制度配套,这样就完善了。

一种是解决入学的(问题),优秀的人能够进去,但能不能从教不一定。现在是解决需要岗位的地方,需要有人去做教师,就采取这种方式来购买,这是第五个建议。

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第六个建议就是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新教育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我们国家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改革的经验往往是从地方和基层探索出来的,比如说早期的深圳,不管是农村、城市还是沿海地区的改革都是这样。

现在我的建议就是国家要在地方省、市建立教师教育的综合改革实验区,鼓励地方和基层进行教育的改革、教育的创新,那么创新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才能落实。

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

第七个方面就是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教育里面存在着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昨天看到的报道也谈了这个问题,(国家计划)用十年的时间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核心的一条是教师队伍的素质整体要均衡。选择学校主要是选择教师,当然也包括选择学校的教学条件、教学设施,但是最重要还是教师,要解决教师的问题,就必须采取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

我们国家现在有些城市开始做这件事情,一个是沈阳,一个是安徽铜陵,但是大面积地做这件事情还没有。它的难点在于我们现在的教师受到了管理体制、机制的约束,教师管理体制是在区县的抑制,可是你要越过区县到市这个层面流动,就不容易了。不要说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武汉、沈阳这样的大城市,教师也无法全市进行流动,因为市教育管不了,编制是区教育局管的。所以要在全市进行教师流动,要从薄弱的区流动到发达地区很难,这里面就要进行教师制度的改革,要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

要做这件事情,当然需要很多的政策的调整,需要进一步地放松教育的管理权限,或者是调配权限、管理权、经费……可以在区里,但是实行双重管理就要建立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促进内部教育循环发展。

我去年到日本、韩国考察这项工作,他们做得非常好。我在日本的高中、初中和他们座谈,和他们校长交流。他们提了一条很重要的建议,就是规定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既然是教育公务员,你就要无偿地、无条件地去实行流动。所以,我认为第一条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和第七条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是配套的。

这一条真正地实施了,我们的教育循环发展,才能有重大突破,否则,不管用多少年都没用。

问:但是这一条上,具体实施上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学校之间也会存在着一个竞争,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好的老师流动到其他的学校去。虽然说这种流动会促进教育平衡发展,但是对一些学校来说,可能也是牵扯到一些资源的垄断。

周洪宇:对,就是因为有的学校,因为历史的原因,加上现实政策的驱使下,使得它成了名校、师范学校、重点学校,它当然不愿意教师定期流动,这个很正常,可以理解,但就是因为这样,才要打破它。

就像我刚才说的,在政策上,对流动出去的教师在经济待遇上保证不低于他原来所在的学校的待遇,同时流动的时间只是一年,不是长期、永远,所以不存在编制调整的问题、家属小孩调动的问题,再加上要妥善解决他们的周转房。举个例子吧,从北京的西城区调到了北京大兴或者顺义,但他还是在北京的,一年就可以回来。通过这样的制度,薄弱学校的教师到示范学校、重点学校去学习培训一年。

这样既能薄弱学校的教学的水平有提高,也可以对薄弱学校的教学是一个促进,是一个比较可行的一个做法。

实施城乡教师编制划一化

第八就是实施城乡教师编制划一化,划一就是整齐划一,改变教师编制倒挂的的现象。我们现在有个问题,城市的教育条件很好,办学设施很齐备,而且城市的师生(比)比农村的还。在城市里面,一个小学教师对十八个学生,一个初中教师对应二十个学生;而在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是二十个学生对一个老师,二十三个学生对一个老师。

农村的教学条件不好,而且教师的教学负担还重。(而在城市里)教师面对的学生少,条件又好,当然教育质量要,自然会不愿意到困难的条件下工作。所以城乡教师编制倒挂现象非常严重,这个要彻底解决,目前还难以一步到位。

有一位代表曾经建议实行完全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因为农村的学生条件差,学生、教师应该要配得更多,我倒不主张配得更多,因为这个不可行,我觉得目前还是争取把他划一划。就像这次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法的会议,城市和农村都按同一个比例来选举代表,过去城市的比例要低,农村的比例要高,从1:9到1:4,现在是1:1,教师分配也应该是这样,(才能)解决农村教师负担重的问题,让他可以安心的在那里从教,这是第八个建议。

完善教师的保障机制

第九条就是完善教师的保障机制,妥善解决教师工资、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妥善处理代课人员问题。这里面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就是现有的教师的工资、住房问题。

刚才讲了工资问题,主要是要充分地落实绩效工资。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做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因为种种原因,没做好,没做完。

现在有的地方对教师实行经济适用房,有专门的教师住房,这个还要做好,还有刚才我说的周转房是没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是有产权的,这两种情况都要很好地处理。

人员的问题也是一个很敏感很现实的问题,凤凰网就有一个寻找代课教师的专题,代课人员的问题是不能回避的,现在还有几十万。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因为各地没有编制,(而且)又存在着教学的需要,就临时聘请一些人,这些人叫做代课教师。你注意到我刚才提的是不叫代课教师,叫代课人员,因为教师是一种法律的身份,它必须有一定的实力、有一定的资格来考取获得教师资格证。

而这些人基本上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学历也不高,但从事的是教学任务。很多人说,我也是教师,你应该完全保障我的。这些人准确地说不是代课教师,是代课人员,他不能受现在《教师法》的保护,但是他们的问题又需要解决,这里面就涉及到如何妥善处理他们的几个政策。

我这里也有一些具体的建议,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

修改完善《教师法》

第十条也就是最后一条,就是修改与完善《教师法》,以法律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法》出台了十几年了,促成的问题还不少,(但)现在的形势发展很快,基础教育、师范教育发展都很快,《教师法》的很多地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今天的需要,因此应该尽快地修改。但是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把《教师法》的修改列入十二五议程,因此,我呼吁要尽快地把《教师法》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整改规划。

这十条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从政治制度到机制、法律、组织、形式,这是目前比较系统地关于教师教育的一个政策建议,每一条都可以单独建议,也可以合起来建议。

我把它作为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建议。因为我们的教育改革不能笼统地讲,它只能是从具体的问题来推进,那么这些问题都与教育工作、教育改革有密切关系。今年的主题是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这十条几乎都是切入到这个主题。

我同时还写了一个关于教育公平的50万字的书,人民教育出版社3月2日就会出版,现在正在印,3月3日上午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举行《教育公平论》的首发会,如果你们愿意参加,也欢迎你们参加。

问:我们到时欢迎您带着这本书到我们这儿来一块谈一谈。

周洪宇:我自己关于教育公平的问题已经思考了十来年,从90年代开始写第一篇文章,后来在理论上探索,在实践中做探索,对国家有关部门建议提了不少,2003给总理提义务教育免费问题,这个在网络上也可以看到。

从2003年谈义务教育免费,谈贫困村知识体系的建立,谈高考招生资格的改革,谈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策建议的提议。我是把理论的东西、政策的建议、立法的建议以及我在湖北、广州、包括北京进行的教育公平的每一个实验(都写进去了)。我的实验叫阳光教育,北京首都师大的一名教师做了一个教师与学校的合作计划和学费计划,在几所学校推行阳光教育,阳光教育的重点就是光爱、温暖、公平、公正,提倡面向全体学生。

关注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关注学生发展的整个过程,减轻三全,即全计、全面、全程。所以我在理论上进行探讨,在制度上进行建议,在实践长进行探索,我把我这几个方面综合起来,形成了一个50万字的《教育公平论》。

本来没有这个写作计划,2006年到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分社的刘社长与我也是老朋友,当时他就安排我去参加了知识调研组和高教组的调研,在会上我谈了我的观点。回来之后,刘社长就说,你做了那么多年的探索,应该把你的东西总结一下,这样在他的督促下,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个东西。

现在我在讲的一方面就是两会期间关于教育方面的一些考虑,一方面是《教育公平论》这本书的首发。

还有一个是教师教育的十点建议,除了教育方面的还有一些立法的建议。今年我会继续提《社会救助法》、《服务法》,还有《旅游法》、《预算法》。

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