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出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暨世界环境日专题视察活动



  6月3日上午,为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省法院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开启之年、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在武汉海事法院、晴川码头举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暨世界环境日专题视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出席活动并讲话。

  周洪宇说这次活动是我省推动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的重大行动,也是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以实际行动有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以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为价值目标,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司法职能,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特别是在探索开展“增殖放流”“异地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周洪宇强调由于长江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目前有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要让长江永葆生机,就必须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进程,以修复生态环境为终极目标,突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优先定位,最大限度地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为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成为长江大保护的根本之法。另一方面,长江保护的核心在流域保护,关键在系统治理,要建立全流域高效协同保护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系统治理,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协调管理机制,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多元共治能力水平,推动形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创新开展长江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促使义务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通过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共赢多赢。

  与会嘉宾还在晴川码头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种成鱼60.13千克,放流各种幼鱼共计93213尾。 今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此次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旨在为长江流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加强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长江的良好氛围,让美丽中国建设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