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周洪宇
案由
腐败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败,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今后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腐败问题的严重,引起了中央高层的极大关注,从陈希同案的查处,到成克杰、胡长清的伏法,全国每年查处大批腐败案件,但“前腐后继”的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亟须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反腐法律体系,实行依法治腐。
对策
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监察部牵头,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以及法律界组织专班,深入调研,比较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尽快着手起草《反腐败法》草案。 该《反腐败法》应充分总结以往反腐败的经验教训,研究反腐的有关政策和条例,将成熟的反腐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创制成为法律。 该《反腐败法》应建立财产定期或不定期的登记制度和申报制度,对于公职人员或准公职人员收入与其合法来源明显不符,应认定为腐败所获取财产,其罪与贪污、受贿等同,而不再运用《刑法》中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法律条款。建立公职人员终身只用一个银行账号的制度、质询制度、独立审计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 该《反腐败法》应给予并保障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 该《反腐败法》应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公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