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等一流部属院校在前些年基本上是教育部投钱,完全应该也可以像国外世界一流大学那样不向本地考生倾斜,以招收最好的学生,培养一流人才。但当一流部属院校用了当地纳税人的钱,或享受了当地优惠政策,情况就发生变化。
与往年相比,尽管今年两会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建议、议案和提案比过去多了,质量也普遍提高了,但真正具有真知灼见又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并不多,教育改革呼唤更多理性思考。
原来两会预期的教育热点,如英语四、六级考试、高校招生暗箱操作、中小学生减负等没有出现或并不突出,一定程度上与教育部在会前会中主动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进举措有关。预期的热点不突出,反过来,农村义务教育、教育投入机制、高等教育改革等得到进一步重视,而其中一个潜在的逻辑是:追求教育公平。 农村义务教育免费问题引起会上会下热议。但是,不少人误读了温总理的报告,以为到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能实现全免费。
实际上政府的承诺是:从2005年起,免除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杂费和书本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它主要讲的是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问题,而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问题。在我看来,中国的义务教育全免费可能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5年起对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费;第二步,到2007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普遍实行免费;第三步,在此基础上逐步对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学生实行免费。如果再具体一点,也可以说分四步走:农村59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家庭——农村的全部贫困家庭——农村所有家庭——城市所有家庭。
教育投入一直是热点。连续几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提出要在《义务教育法》中增加有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比例,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或制定专门的《义务教育投入法》;而今年人大代表纪宝成等人则进一步提出制定专门的《教育投入法》。是不是一定要制定《教育投入法》,才能保障教育投入到位?我看还可以讨论。但不管怎么说,提出来总可以引起国家的进一步重视,加快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进程。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这一热点是在会议即将结束时形成的。高等教育要改革,突破口在高考制度;高考制度要改革,突破口在招生制度;招生制度要改革,教育公平的突破口在高考指标合理分配。这个问题首先是政协委员提出来的: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统一分数线。问题提对了,但结论错了。因为目前全国已有近一半的省市采取了自主命题,各省题目和计分可比性不强,很难再用一刀切的办法来录取学生。但这个问题还是引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极大关注,《新京报》特别组织了有关讨论,九大高校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指标是根据历年的招生情况来制定的。”但过去的不合理可以成为今天的和未来不合理的基础?
不过,这些负责人说的又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北大、清华、浙大、复旦等一流部属院校在前些年基本上是教育部投钱,完全应该也可以像国外世界一流大学那样不向本地考生倾斜,以招收最好的学生,培养一流人才。但当一流部属院校用了当地纳税人的钱,或享受了当地优惠政策,情况就发生变化。最近几年,尤其是教育部实施“211”、“985”工程之后,很多省市地方政府也给了一流部属院校大力支持,主要表现在:配套加大投入;征地,扩建新校区,地方政府给予高校教育用地的优惠政策,同时减免规费等;拆迁,调解高校与居民或农民的纠纷,政府组织专班,积极配合做好。另外,水电配置、污物处理、周边道路的开发和环境的整治等,地方政府都给予了很大支持。部属为主,兼顾地方,这是今天一流部属院校的现实,也是一种双赢互惠的格局。譬如,教育部投入占70%-80%,地方配套支持占20%-30%,那么对当地招生指标就会有一定的照顾。但如果少数高校实际拿了教育部70%-80%的钱,但70%-80%的指标留在当地,只给外地考生30%左右的指标,这就不合理了。
我认为,改革高考招生指标分配,至少应考虑到四个数据:各省区市人口数;各省区市考生数;历年实际投放数;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数。之所以应考虑各省区市人口数和考生数,是考虑到人口及基础教育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考虑历年实际投放数,是考虑到改革要渐进实施,以减少阻力。
而考虑各地方少数民族数,则是基于选拔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平衡民族关系,以维持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这四个数据中,以前两个为主。自有科举制度以来,历代统治者大多实行分区名额配给制,以求区域公平,而不完全以分数取人,状元录取更是注意南北平衡,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今人似不可不注意于此。还可考虑,近期一流部属高校扩招部分,指标一律按前两个因素按比例分配给各省区市,先做增量部分改革,再做存量部分改革,循序渐进,借用经济学的术语,由“帕累托改进”达到“帕累托最优”。
作者:周洪宇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