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探索适合学生的考试



  当前,以“寻求适合教育的学生”为理念架构的考试制度,与大众化教育时代“寻求适合学生的教育”的主旨南辕北辙,显然无法适应全民教育时代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要求。在这种制度下,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情趣爱好的发展、个性特长的展示,都受到极大的挤压。趋同性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衍生了以高考为本位的学校教育运作体系,统一的目标、要求、内容和评价,不仅成为教育工作者难以逾越的“雷池”,也成为学生成长的障碍。许多基层教育工作者提出,改革现行考试评价制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最佳突破口。

  事实上,推进素质教育必须首先改革现行的考试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推进素质教育后,作为一项重大举措,各地首先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指出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然而,在高考制度以及与之相呼应的中考制度改革方面,或多或少存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现象。为使考试真正为素质教育服务,必须对现行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

  我们认为,高考改革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二是改革的对象是什么?三是改革的方法和步骤是什么?只有在明确这三个基本问题的前提下,高考改革才能朝着预期的目标前进。

  高考改革的目的有三个:一是为了更好地让高校选拔人才,二是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成长,在品德、知识、能力各方面得到发展,三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高等教育改革,乃至我们整个教育的改革。

  众所周知,当前高考存在最大的问题,是考了知识没考能力,更考不出品德、思想。怎么办?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现有的考试形式和方法,继续考学生的知识。同时,也要兼顾运用一些可以检测学生的品德、思想和能力的做法,要看学生平时在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表现,还要组织对学生进行面试,通过交谈发现学生的思想宽度、厚度和深度,以及习惯爱好、生活品性。另外,还有必要指出一点是:一定要弄清楚考试有两种性质,或者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选拔性考试,高考就属于这一类,就是通过一张试卷检测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种是水平性考试,平时的测验性就属于这一类,这种考试可以多种形式、多次进行,不拘一格,随时展开,主要监测思想、品德、习惯、爱好等等,不能在讨论时把两种考试混为一谈,进而否定高考,取消高考,就像现在讨论高考改革时我们经常看到的一些人的偏激的观点那样。因而,高考改革的对象,不仅包括高考制度本身所包含的各个要素,如科目设置、录取方式、考试方法等,还包括与高考紧密相连的其他外部因素,如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基础教育制度以及高等教育制度等等。

  在明确了高考改革的目的与对象之后,就应该针对目的与对象,在大量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法,采取可行、稳妥的改革步骤。高考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因而,高考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将是一个更大的系统工程。

  为此,我建议:高考制度改革应以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为核心,建立以统一考试为基础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实现考生自主选择考试、自主选择学校、多次录取机会。同时,应举行 “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学业能力水平测试”的内容以考查学生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为主,类似于美国的SAT考试,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标准评价,作为考生申请高校自主招生的门槛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可每年举行3次,有效期为两年。

  高考制度改革是整体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需要进行缜密的整体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