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洲(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武汉430079)
摘 要
高考是国家教育体系的核心枢纽,对基础教育具有极强的引导作用。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新一轮高考改革正式启动,其一系列改革“意见”不仅反映了高考改革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更体现了国家对高考改革背景的深刻认识与科学判断。可以说,新高考改革是一场兼顾公平与科学的改革,旨在通过考试与评价方式的改变,引导基础教育深度变革,其“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内容深改、不分文理、规范加分、英语多考”等每一项改革都有明确指向,最终目标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和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
新高考;基础教育;教育治理
考试和教育犹如一对孪生兄弟,彼此之间关系密切,既相互制约又互相促进。高考制度是国家人才选拔培养的核心枢纽,“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1]。基础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石,“是提升综合国力和国民整体素质的关键,是推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2]。因此,高考制度改革和教育制度改革历来是一个需要双方关照、共同考虑的顶层设计活动。当前,以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为三大主要目标的新高考改革,必定会全面深刻地影响基础教育的发展。本文在透析新高考改革的背景与举措的基础上,结合高考与基础教育的关系,探讨新高考背景下基础教育的应变。
一、新高考改革的背景
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规划纲要》)首次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专章(第十二章)列入,不仅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开始注重《规划纲要》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优化与完善,还意味着国家深刻意识到考试招生制度在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其视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所在。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是落实《规划纲要》和《决定》关于高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及指导意见的具体化和深化。这一系列改革“意见”不仅反映了高考改革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更体现了国家对高考改革背景的深刻认识与科学判断。
(一)国际背景:高精尖人才决定国家综合竞争力
综观国际发展大势,世界各国都在竞相发展科技,因为高精尖技术是主导世界发展并决定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事实上,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新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根据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就提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直白而有力地指出了科学技术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看望钱学森的时候,钱学森感慨地问道:“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即著名的“钱学森之问”,又进一步的指明了人才培养、科学技术与国家兴盛之间的密切关系。归根到底,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发展,科技的发展又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而人才的培养又取决于科学的教育。因此,科技要发展,国家要兴盛,就必须重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枢纽又是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
(二)国内背景:全面深化改革亟待新型人才供给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不仅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态势,还担负着特定的历史发展任务,既要完成“两个一百年”[3]的历史重任,还要实现“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持续的、全方位改革,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甚至人口等方面都进入了改革的关键区、深水区以及转折区。这一系列的社会发展与变革,尤其是我国当前急需从“劳动力红利”向“技能与技术红利”转移的现实战略需求,要求教育领域做出及时回应,以满足新阶段国家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社会供给。
(三)教育背景:均衡与提质是教育改革的主方向
201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首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我国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实现了4%的基本目标(当年实际占比4.28%)。在经济社会取得重大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的教育发展开始出现两个明显转向:一是由教育规模的扩张转向追求教育质量的提升,二是由满足基本的教育需求转向追求入学机会的公平与公正。由此,我国教育进入了强调均衡化发展、信息化发展以及大力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如果说均衡化和信息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那么,提高教育整体质量则是教育持续改革的终极目的。因此,通过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方式、自主招生以及招生名额分配等的改革,既是促进高考公平与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也是从生源供给侧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四)招考背景:深化改革是优化选拔机制的途径
统一高考制度自1952年建立以来,尤其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持续改革,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对引导学生分类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合理分流、保障国家专门人才培养以及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可以说,现行的高考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其权威性和公平性也得社会基本认可,但仍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各种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4]。因此,继续坚持全面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优化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是实现入学机会更公平、招生规则更公正以及“生校互选”共赢的基本要求和根本途径。
二、新高考改革的导向与举措
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浪潮,高考也进入频密改革期。经过30多年的不懈改革,高考制度已悄然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即由1952年建制时的“高度集中的单一化模式”走向了现今“相对分散的多元化模式”。然而,当前的多元化模式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并且还面临着众多的现实矛盾,如“统一考试与考查品行、统一考试与选拔专才、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保持难度与减轻负担、公平客观与考测能力、灵活多样与简便易行、公平选才与扩大自主、考出特色与经济高效”[5]等两难问题。与此同时,《规划纲要》提出的探索招考相对分离、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大学自主招生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项目仍有待获得实质性的突破。
(一)问题解决与制度构建的改革导向
针对新高考面临的国内外背景以及教育与高考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新时期国家人才选拔培养的战略性需要,在《规划纲要》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了进一步部署,即要通过推进招考分离、不分文理、减少科目、综合评价、分类考试、多元录取、部分科目考试社会化等综合改革,形成高考形式多元化、同科考试多次化、考试机构专业化、高校招生自主化、政府管理宏观化以及社会监督透明化等高考运行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6]。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全会”部署,国务院于2014年9月出台的《意见》成为新阶段指导高考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味着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正式全面启动。
此次改革,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以“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为基本原则,旨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实行先省市试点后全面推进的基本策略,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7]。可见,新一轮高考改革不仅突出现实问题的解决,还重在构建新的高考制度体系。
(二)兼顾公平与科学的高考改革举措
在公平性方面,进一步加强高考机会公平、区域公平和阶层公平。主要措施:其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包括改进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调整部属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着力提高人口大省、中西部地区及农村学生的重点高校录取率,进一步缩小各省(市、区)之间的高考录取率差距。其二,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包括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取消艺体类特长生加分与竞争性加分项目,对保留的民族性、政策性加分合理设置分值;调整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时间,设置在全国统一高考后举行,并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强调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专长的优秀学生;建立健全高考问责与申诉机制,明确考试招生的权责利关系,加强信息公开;优化志愿填报方式,改为成绩公布后填报,同时逐步取消高校录取批次,增大考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
在科学性方面,进一步推进高考内外双修,使其形式、内容及管理更科学。主要措施:其一,改革考试形式与内容,包括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其定位于学习程度测验,覆盖所有学习科目,避免出现严重偏科,每个科目考试次数增加为两次;规范综合素质评价,通过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客观记录,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情况;推行学术型和技能型高考,到2017年实现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提高高考命题质量,科学设定高考内容,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二,改革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高考安全管理制度、高考诚信制度以及考试招生法律法规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高考安全体系;一方面,坚持推行“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高校招生利益主体的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三、新高考改革的理性认识
从《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来看,新高考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拔人才两个方面都力图取得平衡”[9]。然而,美好憧憬的背后,在看到新高考改革符合人才选拔基本规律的同时,也应看到它可能会使人们产生的一些认识误区。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新高考改革,才能有效推进高考改革,并为基础教育发展与变革指引方向。
(一)新高考改革符合人才选拔基本规律
从新高考改革的三大目标——“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来看,高考必将从注重“单一考试”走向强调“多元测评”,从“一刀切选拔”走向“因才施考”并为“因材施教”奠定基础,从“统考录取独大”走向“分层录取并重”,这是高考改革的基本趋势。从世界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大学招生制度共性来看,高端严格控制——注重精英人才的选拔、中端注重公平——突出社会整体的公平、低端基本放开——服务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国际性的通行做法,它符合人才选拔与培养的基本规律。另外,由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高水平大学的人才选拔必将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强调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双重考查,其选拔必定是最激烈、最严格和最苛刻的,同时为满足不同类型与层次的高校招生,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和多样化入学通道也是新高考改革的必然选择。还需要指出的是,“公平而科学的招生制度,既需要高度专业化的考试机构,也需要合理的法规作保障,还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监督,更需要政府的宏观引导与调控,四者缺一不可”。[10]
(二)新高考改革可能引起三大认识误区
1.英语退出统考,说明英语不重要了。其实不然。英语退出统考但并未退出高考,只要英语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一个考试科目,且分数计入录取总分,其地位丝毫不会降低。反而,一旦英语实行一年两考或多考,不管是在功利主义的刺激下,还是在侥幸心理的暗示下,抑或是在检验水平的考核下,尤其是对追求高水平大学的学生而言,英语学习的重要性不会降低,参加英语考试的热情不会减弱,对英语考试的投入也不会减少。
2.一年多考录取机会增加了,就打破一考定终身了。其实不尽然。从考生个体来看,考试次数的增加,可弥补部分考生因偶然因素导致发挥失常的遗憾,这在理论上或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这部分考生的录取机率。然而,从全国考生整体来看,由于全国高校的年录取总量一定,尤其是高水平大学的年录取总量相对稳定,而全国考生的基数又大致相当,故而,全国考生的录取机率会相对不变,也就是说总录取机会不会明显增加。换言之,考试次数的增加,仅对个体而言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另外,多次考试与一考定终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因为一考定终身在本质上并非简单要求增加考试次数,而是要求改变单一考试模式的评价方式,即通过多样化的考试与测评,突出综合素质评价。
3.实行分数等级制,学习压力变小了。其实亦不尽然。不可否认,由于“等级制”模糊了学生成绩排序的精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考试分值在等级内的竞争性作用,缓解学生及家长对实际考试成绩和相对评价中排序位置的心理敏感度,从而促使学生在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中接受教育和发展兴趣。然而,根据测量和评价学的理论来看,“‘百分制’和‘等级制’的基本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等级制量表,二者的基本特点或者说功用都是对事物间的大小、高低、优劣、先后等进行排序,亦即等级的划分”。[11]简而言之,等级制的分数表达方式在高考录取中所要发挥的作用与百分制相同,即选拔相对优秀,淘汰相对较差。因此,只要存在等级的划分,考生都会尽力跨过临界点,迈入更高的等级层次,以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机会。
四、基础教育的应对
高考“上连高等教育,下引基础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核心枢纽,尤其对基础教育具有明显的、极强的引导作用,历来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指挥棒”或“魔力棒”,即“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就学什么”。这种简单逻辑常常被解读为功利主义的刺激,但其实反映的是人性的基本需求,这种需求又源自人们对更优教育资源的一种追求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一种希冀,可以说是高考选拔功能的一种本质反应。这也正是“应试教育”难以根除、素质教育难以推进的症结所在。显然,对于高考的这种指挥力或魔力,一味地指责或批判是难有建设性的成效,正如马克思所言:“问题是我们要改造世界”,而不是仅仅“解释世界”[12]。因此,高考改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改革使高考发挥正向的指挥力或魔力,也即如何使高考“本具的”、“不可消除的”魔力发挥积极作用,把教育和学生指引到正确的发展轨道,这是高考改革的可为与应为。
新高考改革,其影响无疑会贯穿整个教育体系,不仅会直接改变高校的新生选拔生态,还会延伸到基础教育的底部,即要求中小学教育也发生相应地变革。从新高考改革的举措来看,其总体是在朝着科学引导基础教育的可为与应为方向迈进,即通过考试与评价方式的改变,引导或迫使基础教育深度变革。事实上,高考改革的每一项内容都有明确指向,其最终目标是通过提高高考制度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和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具体如下:
分类考试的改革,直指分类选才和因材施教,由于“分类考试可转化为分类施压”[13],将解除大多数考生的后顾之忧,这有利于基础教育注重发展学生的兴趣与性向;综合评价的改革,意在推动素质教育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它要求基础教育阶段应注重学生真实性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以及学业的过程性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意在促进基础教育摆脱应试束缚,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特长及性向的培养,因为不同才艺的考生可通过不同管道升入高校;内容的深化改革,意在考查学生能力与综合素养,要求基础教育避免知识教学碎片化,注重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强调学生系统知识的学习及综合运用,训练多元思维与协作思维;规范加分的改革,意在加强考试公平和教育公正,但是加分瘦身并不意味着被取消的竞赛类、鼓励类等测试项目不重要,它们将在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择优录取、单独考试录取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录取环节起到不可替代的优势性或参照性作用,因而基础教育应继续重视学生特殊能力的培养;不分文理的改革,意在贯通文理,防止偏科,为学生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它要求基础教育注重学生全面而个性的发展,在强调语、数、外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充分激发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兴趣;英语多考的改革,意在推进部分高考科目考试的社会化进程,为高考多次化铺石问路,应清醒认识的是,在现有高考录取格局下,英语的地位并不会降低,特别是对优秀学生而言,英语依然是其长足发展的关键所在(如表1-1)。
总之,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尤其是对打破“应试教育”僵局,积极推动素质教育意义重大而深远。在办学方面,应坚定素质教育方向,树立“人人是人才、人人可成才”的办学理念。在教学方面,应走多样化的道路,强调因材施教,注重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个性特长,避免教学模式单一化甚至僵化。在考查方面,应实行多元化评价,打破传统的单一考试成绩评价模式,采取“因才而异”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方式,包括教师的评价亦应多元化。在校园建设方面,应注重教学硬件设施的投入,为多样化人才的培养提供物力支撑,同时多元校园文化的构建也一样重要。
参考文献:
[1][4][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N].人民日报,2014-09-05(6). [2] 第三战略专题调研组(组长:王湛、董奇).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研究[J].教育研究,2010(7):15. [3]“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的,第一个一百年,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个一百年,是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2049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 刘海峰.高考改革中的两难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0(3):36-38.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J].求是,2013(22):14. [9] 刘海峰,李木洲.兼顾公平与科学的高考改革[J].中国考试,2015(9):3. [10] 李木洲.高考改革的历史反思——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407-408. [11] 刘五驹.“百分制”向“等级制”变革中的评价理念误区[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22. [12] 杨俊一.制度哲学导论[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1. [13] 李木洲.高考改革为减负带来正能量[N].中国教育报,2015-04-08(7).作者简介:李木洲(1981-),湖北广水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从事考试制度及高等教育理论与历史研究。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6批面上资助项目“科举革废与高考制度转型研究(编号:2014M5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