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洪宇深入解读——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该如何正确认识?
切勿混淆“免费教育”与“义务教育”概念
本报记者 朱英杰
在2月22日,由长江教育研究院、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春天的约会: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暨2025北京长江教育论坛”上,《中国教育政策建议书(2025年版)》(以下简称《建议书》)正式发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在《建议书》中对积极应对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的关键挑战提出了十点建议,“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被列为其中之一。
周洪宇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这为我国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更具体的方向。但该如何探索、怎么逐步扩大,以及到底什么是“免费教育”,它与“义务教育”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这是开展相关实践前,亟须明晰的问题。
周洪宇指出,切不应将“义务教育”与“免费教育”的概念混为一谈。“免费教育以具有财政支持为特性,而义务教育除具有免费性特征外,还具有公益性、普及性与强迫性的特点。如果在现阶段盲目地推崇将义务教育延长至特定的教育阶段,认为义务教育年限越长越好,不仅不符合教育发展规律,脱离教育发展实际和国家财政能力,还可能限制公民的教育自主选择权;同时,在资源分布不均的背景下,加剧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须先将‘义务教育’与‘免费教育’的特性、边界、概念搞清楚,再对如何推进免费教育做进一步探讨。”周洪宇言辞恳切。
周洪宇指出,探讨深入推进免费教育的方向,应基于“促进教育公平”这一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而为了更高质量地促进教育公平,一方面,我们应探索如何将免费教育逐步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另一方面,要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免费力度。”
基于如上构思,周洪宇还在会上对“如何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第一,逐步对经济困难的婴幼儿家庭实施免费托育;第二,以循序渐进的“分步走”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第三,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对残疾学生的15年免费教育,并将特殊教育免费涵盖至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阶段。第四,逐步对“重点保障人群”实施免费高中教育。
“扩大免费教育范围,促进教育公平,是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的有力举措,但过程应循序渐进、分步推进。”周洪宇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