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周洪宇
周洪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九年义务教育免费、长江保护、家庭教育立法,教育惩戒权……今年是周洪宇当全国人大代表的第19年,这些年他提出的近400份议案建议中很多已成为现实。
每到全国两会,周洪宇都是热门人物之一,已经是“老代表”的他,每年依然会带着“厚厚”的议案、建议走进两会。对他来说,人大代表是一个好职务,他得以将国家、地方发展需要及老百姓呼声较高的问题向上反馈。
周洪宇身上有多个标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这些年,多重身份职责也使得他的建议触角由教育拓展到更多领域。每年,他身边的“智囊团”也会提出不少真知灼见,他都要认真研究一番,将其形成具体的建议案带上两会。
有些建议他还会执着地提很多年,例如连续几年登上热搜的南方供暖。他认为有些话该说还是得说,有些建议不知道能不能看得到结果,但要做到问心无愧。
如今,已过花甲之年的周洪宇也在不断获取履职新技能,视频连线、开直播间,去年他还开始涉足短视频平台与网友交流。在他看来,这些形式新颖活泼、内容生动,为代表履职添了一个途径,也能让更多老百姓了解代表,知道代表在做什么。
今年他还将就教育立法等多个领域发声。南都记者围绕教育热点问题再次对话周洪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
谈教育立法建议建立教育法庭解决教育纠纷
南都:每年你都会提出关于教育立法的建议案,今年有哪些?
周洪宇:一是建议将编撰教育法典尽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我在撰写立法建议,同时也在准备写一篇相对厚实的论文论述何为教育法典、为何要编撰教育法典、内容包括什么,以及如何来编纂教育法典。另一个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教育法庭制度纳入十四五规划,开展顶层设计,在各地中级人民法院中设教育法庭。
南都:教育法庭是指什么?
周洪宇:教育法庭是针对教育纠纷来设立专门的法庭,与法院的刑事法庭、民事法庭、行政法庭平行,对于尽快解决教育纠纷,推进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是有帮助的。
南都:目前的教育纠纷有哪些,现有解决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周洪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教育纠纷与日俱增,并且呈现出专业性、复杂性的特点。教育纠纷可能发生在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像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一些大学生因为毕业论文问题受处分后被开除的申诉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有一批专业人士来做。审理教育纠纷案件,除了应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外,还应当掌握各阶段学生的心理状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的工作状况等相关内容,以便作出合法、合理的裁判。原有的行政法庭、民事法庭或刑事法庭已经无法满足这种需要。另外,社会分工的精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就更加要求设立专门的教育法庭来处理教育纠纷案件,用以满足公民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的而对教育救济提出的更高要求。
南都:你为何会关注到教育法庭?
周洪宇:我过去在工作中也有体会,如果能建立专门的教育法庭,毫无疑问将有效提高解决教育纠纷的效率。我在调研中也注意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像1993年湖南张家界永定区曾专门成立了一个教育法规执行室,是由法院和教委双重领导。1996年永定区人民法院就设立了我国首个教育法庭,这是最早设立的。欧美一些国家,像加拿大、英国也有一些有益探索,加拿大建立的教育法庭制度,在保护学生平等受教育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这事有一定的可行性,另外最大的考虑是现在时机和条件比较成熟了,国家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上有了很好的氛围。
谈家庭教育法争议需补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短板
南都:你也是家庭教育法的提出者和推动者之一,去年底这部草案已经提交审议,就分组审议情况来看,目前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哪里?
周洪宇:从我参与的审议情况来看,集中在属性、导向、法名等方面。有人认为这不是教育法,属于社会法,而且名称不叫“家庭教育法”,要叫“家庭教育促进法”,因为家庭教育的工作目前更多是要促进它。这其实是非常核心的问题,因为对基本问题的分析与判断决定了立法取向和框架。我认为还是要把它作为教育法来理解,而且要叫家庭教育法。不能因为此法牵头起草的部门不是教育部门就认为家庭教育法不是教育法而是社会法。
南都:“家庭教育促进法” 和“家庭教育法”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周洪宇:所有的法律都是对已经发生的现象和事实的规范,但促进法跟规范法的导向不同,促进法尽管也有对已经发生事实的规范,但同时还有对正在发生和尚未发生的事情的倡导和推动。规范法法律责任的刚性度很高,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反了会怎么样。相对来说促进法的法律责任就不可能写得太具体明白,柔性度就比较高,要制度留白。别看只差两个字,但意义深远,可能会导致立法框架、体系、内容都发生重大的调整。
南都:社会各界对草案的讨论也比较多,例如草案规定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有观点认为这个暴力行为很难界定,有些家长觉得自己在行使教育权,你怎么看?
周洪宇: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家庭教育中打孩子,不管用什么方式去辱骂,都是错误的行为,这不是行使家长的教育权,恰好是违背了学生人身权的基本权利,家长不能把小孩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基于这种理解来谈怎么看待暴力行为,这部法律首先就要确保孩子的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有打骂的行为也可以看得出来,不管是明显还是很轻微的,伤害了孩子还是可以判断出来的,这个不难界定。
南都:但有时候孩子遭受了家长的暴力,可能碍于某些原因也不会去举报自己的父母,那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周洪宇:这是事实,能够举报父母的小孩很少,因为小孩在家庭中是属于从属地位,遇到了打骂一般很少去举报,再加上传统观念,这是现在社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这不等于它就是合理的,不应该默认,还是要批评父母的这种教育,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推动在家庭教育法里,要规定对家长进行教育,建立专门的家长学校,教育好父母怎样去对待孩子,给予他正确的引导,让他培养正确的观念,特别是孩子的基本权利的这种观念,这是我们要花大力气去做的一些工作。另外,小孩不举报,邻居、老师也可以了解,可以问问小孩,家长是怎么对待他的,一旦发现这个情况都要制止,通过各种方式来支持,在这部法律里都可以把它写得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我认为在这次的法律里,对很多问题都尽量往比较具体的方向去规定了,但因为它刚刚提交审议,以后还有二审、三审,可能会对草案当中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
南都:在你看来,家庭教育法草案还有哪些可以补充的?
周洪宇:比如家庭教育中一个很大的短板就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但目前在这个初稿里还没有做出专门的规定,我建议对此要做相关补充,从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政府义务,社会帮助等方面来提供制度的供给方案。我还建议补充父母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委托有抚养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教育未成年的子女,与被委托人保持密切联系,关注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学习,生活情况,定期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的方式与未成年人子女交流沟通等。同时还要细化委托照护人家庭教育的责任,比如委托一个人让他帮你照料留守儿童,就要明确被委托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要让他更具现实操作性,要把这些短板、难点明确,不留漏洞。只有这样,这部法律才能更具现实操作性。 谈教育信息化需帮助城乡弱势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南都:你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家组副组长,最近教育部科技司改名为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这意味着什么?
周洪宇:这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意味着信息化在未来的教育科技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更名后,信息化有了新的高度,对未来国家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特别是教育信息化的推动、促进教育现代化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南都:去年你专门写了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在线教育带来的八大挑战,这些年也有一些学校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大力投资硬件,但实际使用率却很低,这会不会造成资源浪费?
周洪宇:很多学校都存在硬件投资大软件投资小的情况,还有些地方不是软件投资小,他是没办法投入,所以很多资源也没有很大程度得到整合。我们前几年到乡镇去调研就发现有的中小学这种情况比较突出,如果往农村学校去看,特别是那种小规模学校,这种情况就更多,他连开展信息化教学的老师都没有,电脑都有但用布盖着了,上面很多灰,我们问校长为什么,校长说现在还不是有没有技术人员的问题,有人能到我们这边来教书就不错了。所以像这种地方,没办法及时整合资源的情况还有不少。
南都:你对此有何建议?
周洪宇:我去年就提出中央和省级政府要优先发展城乡边缘和落后的农村地区,对城市低阶层子女和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信息化投入倾斜,帮助城乡弱势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南都:教育部此前出台了一份中小学线上教育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学生通过班级群等方式合作学习,有观点指出,这与严格管理中小学生手机的意见可能会产生矛盾,你对此怎么看?
周洪宇:这种合作学习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我们从小都这样,放学后几个小学生相约到某个同学家里做作业,做完作业再一起玩,有时不懂的问题还可以相互请教。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能会与使用手机产生矛盾,但也要看怎么科学管理。教育部门没有禁止中小学生使用手机,只是说使用手机要适度,不要把手机带到学校来,要带的话就放在教室外集中管理,放学再取回。在家里怎么用,老师管不着也管不了,回家之后怎么用是家长的责任,老师说要通过手机建群开展合作学习,相互交流,但家长也会说不要过度玩游戏,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这就是看学校、家长怎么管理,学生自己怎么对待的问题,只要学校家长和小孩自己正确处理,就不会有矛盾,如果某一方面不会处理,那可能就会有问题。
南都:现在在线教育行业也面临非常大的管理难题,出现卷钱跑路、退款难等乱象,你认为该如何治理?
周洪宇:在线教育最近这些年发展很快,特别是去年新冠疫情发生之后,好多公司不断涌现,一些很大的企业都开始涉足在线教育,这一方面说明在线教育面临很大的社会需求,有生长空间,这是他的时代需要;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在这个领域还处于缺少规矩和规范的状态。国家正在出台相关的措施逐步规范和治理它,包括正在考虑制定的相关法律,我觉得都是有必要的,因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会有这个阶段,对于这种新事物的发展,还是要逐步去引导,规范它,使它往好的方面发展。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