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普遍认为,两部法律修正草案二审稿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较好地吸纳了一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定位更准确、层次更清晰,更便于操作执行,总体上趋于成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认为,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二审稿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代表发言的时间和次数,第二款规定了代表发言的程序,建议再增加“代表发言应当围绕会议议题,遵守会议规则,提高议事水平”为第三款,从而确保代表的发言能做到有的放矢、更有针对性。(欲知详情可点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