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指数 2016:公平度”旨在从“入学机会”公平与“经费支出” 公平两个相关维度着眼,根据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高等教育省(自治区、直辖 市)“报考数”与“计划招生数”和小学教育、初中教育这两个义务教育学段以 及高中教育学段的“在校生数”“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等相关数据,反映国家 及其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数据)各级教育公平 2015 年的基本状态及其排序。
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公平程度是“十三 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主流价值追求的重要指数,它能够反映出我国教育发展 过程中对于女孩平等受教育权的落实和改进情况,能够反映出我国政府和社会各 界在克服教育“城乡二元分离”公平难题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一、指标选取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和文献综述情况,教育发展的公平程度是一个复杂的概 念;其内涵和外延均非常丰富、且学术界尚未有统一的认识。目前主流观点认为: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公平仍是当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价值追求之 一。目前,一个通行的公平阶段论将“教育公平”的外延界定为:至少包涵了入 学起点(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该理论还指出,教育公平首要且可 行的是关注“起点(机会,主要是参与在学)的绝对公平”;尽可能的维护和支 持“过程(培养,主要是培养经费)的相对公平”;而“结果公平”则由于制度、 经济、文化和个体差异等主客观因素较难关照。
“中国教育指数 2016:公平度”指数的指标选取依照“关注机会、确保覆 盖、贴近现实”的原则,在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四个成熟 学段中选择小学教育、初中教育两个义务教育学段、高中学段的“乡村/城区” 的入学机会(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高等教育学段的“报考数/计划招生数”(能 够近似估算各省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行测算。
当下,我国教育发展中的高等教育虽然普惠度和规模度发展迅速,但其入学 率等指标还未达到 50%,其发展关注的重心和价值追求还没有完全聚焦到深层次 的教育相对公平之上,因而研究其入学机会的绝对公平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而 义务教育学段的入学率已经达到了 99%以上,高中教育学段的入学率也近 80%, 其发展关注的重心和价值追求已然聚焦于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相对状态—— 在我国上述学段教育公平的实现过程中,“城乡差异”和“经费差异”这两个维度交叉的教育相对公平一直以来是难点和关键所在。因此,我们选择选择“乡村 /城区”作为“生均教育经费支出”这一教育公平测算指标的前缀。
“中国教育指数 2016:公平度”三级指数测算采用“比值距离法”的基本 思路。“中国教育指数 2016:公平度”的原始变量——“女生的在校生数与男 生的在校生数之比”“乡村的在校生数与城区的在校生数之比”“乡村的生均教 育经费支出与城区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之比”的数据主要来源于 2015 年《中国 教育统计年鉴》、2015 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教育部网站(《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16 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各个 省级行政区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统计的当年高考报名人数。
二、测算及结果
注:根据德尔斐法确定的权重,公平度综合数据=入学: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指数*0.5+经费:义务教育城乡公平指数*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