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指数 2015•信息度”旨在从“教育信息化设备”投入比重与“教育信息化条件”投入比重两个相关维度切入,根据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四个成熟学段的相关数据,反映国家及其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信息化当年的基本状态及其排序。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及其发展潜力(后劲)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状态的重要指数,它能够反映出教育教学在信息化社会中的扮演的角色、地位及其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经测算,“中国教育指数 2015•信息度”结果及其排序情况见表4-1、表 4-2。
相关图表分析显示:
(一)“中国教育指数 2015•信息度”的全国均值为 5.17——其中,信息化设备资产值指数的全国均值为 2.79,硬件信息(结构)指数的全国均值为 8.03,软件信息(结构)指数的全国均值为 6.97,由此可见,现阶段各省(直辖市)区的信息化差异主要体现在绝对资产值上。
(二)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教育信息度高的依次为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四川和江苏,教育信息度较高的还有山东和湖北。
(三)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教育信息度低的主要为海南、甘肃和内蒙古,教育信息度较低的还有山西、贵州、青海、云南、安徽、江西、吉林、西藏、广西、黑龙江和新疆等地。与(生均)教育投入指数略有不同,中部地区的“中部塌陷”效应仅出现在江西和安徽两省,“连片贫困”效应则扩展至海南、甘肃和内蒙古,东北的黑龙江和吉林则由于较为忽视软件在信息化设备资产中的比重而拉低了整体排行。
(四)当年,中国各省(直辖市)区中(生均)教育信息度居中适当的省(直辖市)区主要有湖南、河南、辽宁、福建、陕西、重庆、河北、宁夏、天津。然而这些省(直辖市)区的教育信息发展存在硬件与软件两个方面的不均衡——其中,湖北省的硬件:软件信息指数排行为 10:18、广西自治区的硬件:软件信息指数排行为 12:16,天津市的硬件:软件信息指数排行为 20:10,可见各省(直辖市)区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策略均不尽相同。
(五)中国各省(直辖市)区教育信息度与人均 GDP 的排行没有呈现较为显著的相关性;结合图 1 的分布情况来看:东南沿海省(直辖市)区、和四川地区的教育信息度发展水平较高;华北地区发展大多居中,中部地区的发展呈现内部区域的不均衡层次。发展水平较低省区呈现出硬件建设与软件发展之间的严重不均衡,如陕西、吉林等省区的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相较于软件发展显著滞后,而安徽、云南等省区的教育信息化软件发展相较于硬件建设相对不足。
(六)中国各省(直辖市)区教育信息度差距为 10:3.19,相对于其他指数指标而言,差距较大;其中硬件信息(结构)综合指数的差距值为 10:6.22;软件信息(结构)综合指数的差距值为10:5.11——反映出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过程中软件发展的水平相比硬件建设水平的差距更大,在十三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关注点应逐步由缩小硬件建设差距、普及教学计算机转移到教学课程和软件的开发、应用和交互,由外而内、由表及里地提升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