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模度



  “中国教育指数 2016:规模度”旨在从教育绝对规模与相对规模两个相关 维度,根据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 高等教育五个基本学段的相关数据,反映国家及其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暂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数据)各级教育规模 2015 年的基本情况及其排序。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是教育发展的基本状态的重要 指数,它能够反映出教育的发展覆盖人口及其人力资源开发状态。

  一、指标选取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和文献综述情况,教育绝对规模采用“在校学生数”这 一传统指数指标作为原始变量数据;而教育相对规模则采用“每十万人口平均在 校生数” 这一传统指数指标作为原始变量数据。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入学率数据和人口的“一年一段”数据不完整,研究放弃将各学段“入学率” 或“毛入学率”作为原始变量数据。

  与其他相关研究不同,本研究并未将原始变量数据直接进行指数测算或转 化;而是根据我国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发展的教育战略,将相关指标转换为 “人力资本存量”进行测算和比较。“人力资本存量”是教育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它能够反映出一国或一地区教育实施年限和各学段教育中的人力资本权重,能够 较为综合的反映出一国或一地区教育的规模数量和规模结构。

  在“德尔斐法”确定三级测算指标基础上,“人力资本存量”测算采用“劳 动倍化法”的基本思路。“中国教育指数 2016:规模度”的原始变量——“在 校学生数”(人力资本绝对存量)和“每十万人口平均在校生数”(人力资本相 对存量)的数据主要来源于 2015 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 2015 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测算及结果


注:根据德尔菲法确定的权重,规模度(人力资本存量)综合数据=绝对规模指数*0.6+相对规模指数*0.4。